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17〕46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鄂人社规[2018]1号)、《关于实施湖北省青年见习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的通知》(鄂人社函[2019]93号)文件精神,按照《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社〔2017〕102号)规定,经丹江口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审核,现将我市今年就业见习结束后、相关资料完善齐全的见习人员共4人予以拨付就业见习补贴,名单附表。
公示时间为(9月14日—9月20日),如有异议,请向丹江口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人才发展服务科反映。
联系:杨华强 联系电话:0719-5222402
丹江口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
2021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