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一大早,在605桥处,市城管执法人员正提示占道经营的流动摊贩,引导他们到指定地点售卖。这一行动,是丹江口市城管局为落实《十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而开展的系列工作之一。
今年以来,丹江口市城管执法局以实际行动践行文明行为规范,将学习贯彻《十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作为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素质的重要抓手。
为更好地宣传和落实《条例》,该局采取了一系列措施。通过采取定点、定人管理,督促门店商户按照“门前三包”要求落实责任,向门店商家、车主和行人宣传爱护公共设施、维护公共环境卫生、文明出行等文明行为规范。同时,选取大坝一路作为试点,着力打造市容环境美好示范路。
据统计,该局今年共发放《条例》单行本800余本,开展《条例》宣传活动4场,发放宣传折页4000余份。在执法过程中,劝阻不文明停放车辆行为1000余人次、不文明养犬行为400余人次,治理劝导清理流动摊贩约11080处、出店占道经营约6200处,清理了各类横幅、破损老旧广告、乱涂乱画、乱张贴约32580余处,进行了112次车辆停放秩序集中整治,规范人行横道乱停乱放电动车300辆。开展了电动车充电消防安全宣传30余次,规劝劝导安全停放充电车辆153余次。
下一步,该局将继续坚持宣传文明行为规范,提升公民文明素养的工作方向,持续加强与市民的互动交流,听取市民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方式和方法,努力提升公共服务能力。(通讯员:罗雨 田成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