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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生态环境局丹江口分局关于2023年环保目标责任制履职尽责工作总结

索引号
011433020/2024-05881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文日期
2023年12月27日 11:36:01
发布机构
十堰市生态环境局丹江口分局
文号

2023年,我局严格按照《2023年丹江口市生态环境目标责任制第三方考核实施细则》的要求,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十堰市和我市市委、市政府对于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工作的部署和安排,坚定不移抓好生态文明建设,坚决扛牢“一库碧水永续北送”的政治责任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一、强化机制体制建设

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工作,为保水护水,确保一库碧水北送,成立市水质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市委常委、副市长任办公室主任,1名副县级干部任常务副主任市水质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市河湖长制办公室、市禁捕退捕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合署办公,实行“四块牌子、一套班子”的运行机制,具体负责推动上级各项生态环保工作落实落地。市级领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发展必须管环保、驻点乡镇必须管环保”的原则,一对一“点穴式”包保调度、挂帅督办,带头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强化执法力量。一是组建库区综合执法大队。定编101人,下辖7个中队,分片负责库区7个防区水面巡护执法工作。二是组建城管执法局水质保护综合巡护大队,负责库岸线以上企业、单位及人员活动排污情况的巡查管护。三是生态环境警察大队。配备3名公安干警和3名辅警,与环保执法大队合署办公,负责查处环保领域违法犯罪案件四是成立群众环保投诉集中处理办公室。对所有环保问题,实行在线收集、在线交办、亮灯倒计时限期办结、逾期提级督办、问题销号熄灯全流程闭环办理。建立了高效联动的河湖长+警长+检察长司法协作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市域内114条大小河流的常态化巡查。

建立长效机制。市委、政府先后出台了《生态环境工作绩效考核办法关于划定中心城区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的通告》《丹江口市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丹江口市水质安全保障补短板“十大工程”实施方案》《丹江口市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若干措施》系列生态文明管理和考核制度,将生态环境目标责任考核纳入全市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强化结果运用,与评先表模、职级晋升、提拔重用等挂钩。严格责任追究,出台《丹江口市守水护水失职失责行为追究办法(试行)》,追究在守水护水工作中违规违纪违法的地方(单位)和个人责任。

(四)引导全民参与。一是扎实推进环保宣讲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村)、进企业活动。强化全民“守井人”意识,重点开展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基本知识、守井人职责等宣传教育,让“守水护水是天大的事”“守水护水无小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推动形成全市节约用水、合理用水、主动护水的良好风尚。二是深入开展“小水滴”守水护水志愿活动。成立银龄、红领巾、巾帼等各类“小水滴”守水护水志愿服务组织335个,常态化、规范化开展巡库护库,动员40多万市民共同参与守水护水事业。三是建立环保管家队伍。聘请省环科院为我市环保管家,定期开展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按照高于国家标准“一企一策”推进整改。四是建立环保社会监督员队伍。从企业保安和门卫、企业周边居民、热心市民中,选聘356名环保社会监督员,通过以奖代补办法,让监督员成为我们发现环保问题的“千里眼”“顺风耳”,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共同守护一库碧水的良好局面。五是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开展“守水护水在行动”活动。

二、扎实推进污染防治

(一)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攻坚提升行动扎实有效

一是开展沿江化工企业绿色转型攻坚提升专项行动沿江没有新增化工企业。二是开展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攻坚提升专项行动生态环境部交办我市102个长江入河排污口全部完成整治对丹江口库区436个入库排污口开展了排查、监测和溯源工作,制定“一口一策”整治方案,已完成整治404个三是开展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及黑臭水体治理提质攻坚专项行动,经排查我市无黑臭水体。四是开展全市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攻坚提升行动总投资2.15亿元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8月25日起开始接收全市生活垃圾进厂,9月27日开始试运行五是开展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攻坚提升专项行动实施库区船舶油改电工程,推进“绿色航运”。六是开展农业农村绿色发展攻坚提升专项行动努力实现“两增两减”,实施长江“十年禁渔”,主要农作物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55%以上。七是开展国土绿化和湿地保护修复攻坚提升专项行动完成营造林任务8.7万亩;裸露山体修复治理133400平方米,森林抚育3万亩,林业育苗2000亩;完成林相季相改造6.25万亩,特色产业基地建设1.7义务植树150万株。八是开展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攻坚提升专项行动。凉水河镇全域国土综合整治试点项目有序推进,其中旱改水和土地开发等补充耕地类项目已复垦490亩,占总任务的70%左右;其它子项目已完成规划设计,并经省自然资源厅审查,正在筹备开工。九是开展水资源保障攻坚提升专项行动。坚持最严格水资源管理,积极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全市已建成节水型公共机构29家、节水型学校16家、节水型企业11家、节水型小区14家,丹江口市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通过省级验收。十是开展长江流域非法矮围整治攻坚提升专项行动,组建专班对全市河库开展2023年度“回头看”,暂未发现非法矮围现象。

(二)持续开展库区水质提升攻坚行动

大力推进丹江口城区、浪河、官山河水质提升工程建设,已累计完成污水管网建设130.63公里,生态护坡4.68公里,采购除藻船3艘,投放生态滤食性鱼类298吨。基本确保了城区、六里坪镇、浪河镇集镇及周边村庄生活污水应收尽收、应处尽处。

(三)积极开展水华应急应对

对浪河水华情况积极采取应急治理措施,投入1500万元采购3艘除藻船在水华发生水域对水华和水面漂浮物进行打捞清理,防止水华扩散发展。在水华发生处及上下游分别设置人工水质监测点5处和蓝藻监测点位7处,每天进行采样,密切关注蓝藻发生。推进浪河、官山河水质提升工程截污管网建设、面源污染治理等多措施有效减少氮磷等污染物负荷。河流生态环境得到修复,提升了入库河流水质和水华监测预警与综合防控能力。

(四)大力开展入河入库排污口排查整治

全面完成102个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对丹江口库区436个入库排污口开展了排查、监测和溯源工作,制定“一口一策”整治方案,已完成整治任务404个。浪河、官山河全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排查工作已全面启动。

实施“天罗地网”工程推进水质安全保障

一是强化智慧监测加强技防搭建智慧监管系统,包括“水质监测、卫星遥感、重点排污企业监管、环库岸线监控、环库公路危化车辆电子围栏国省控监测站点防入侵监控雨污分流管道地下监测8大系统,实现了从空、天、地多维度对市域范围内丹江口水库水质情况的在线监控、在线调度、在线处置。二“拦网筑堤”加强物防对库岸线实施物理硬隔离,确保岸边无垂钓、滩涂无耕种、坡地无放牧、水边无养殖。计划先期完成340个点位、618公里库岸线物理隔离,目前已启动建设点位116个、库岸线120.4公里。三是建立了环保管家队伍,聘请以省环科院凌海波副院长为组长的7名环保专家为我市环保管家。

(六)积极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问题整改

对我市40家水源地开展现场检查,共发现4个水源地存在8个方面的环境问题,对相关问题的责任单位下发了工作交办函,目前所有问题已整改到位。

三、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扎实推进

围绕施工扬尘、道路清扫、工业废气、餐饮油烟、秸秆焚烧、机动车尾气、臭氧污染等七大重点问题开展“三大”标志性战役和“六大”攻坚提升行动引入大气治理第三方巡查机制,加强巡查监管。

(一)全力打好施工扬尘污染治理攻坚战对各类施工工地加强监督管理,督促严格落实施工扬尘防治8个100%要求强化渣土车运输监管,严查渣土车不覆盖和带泥上路运输。巡查建筑工地30余处、420余次,共检查各类运输车辆650余,下达《教育提醒单》《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处罚决定书》等27份。

(二)全力打好城区道路清扫保洁攻坚战。从“扫干净”变为“洗干净”,在城区推行以“机扫、冲洗、普扫、拣扫、沿街单位(商店)生活垃圾上门收集,管理人员巡回监管”的“六位一体”保洁制度,垃圾清运做到定车、定人、定时的规范作业。清扫保洁作业实行市场化运行方式,机械化作业率达到80.63%,清扫保洁精细化水平及作业质量显著提升。

(三)全力打好工业企业废气治理攻坚战。对纳入“一企一策”治理的33家工业企业加强物料堆场、生产工艺等废气治理和环保设施运行管理,严格排放标准,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开展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共出动950余人次,检查涉气企业320家次,下达整改督办通知书79份。

(四)全力打好餐饮油烟污染治理攻坚战常态化开展餐饮商户油烟净化器使用情况监管,在全市城区范围内开展日间油烟巡查和流动烧烤专项整治共67次,检查餐饮单位320余家,清理整治占道小流动烧烤摊37处,责令督促餐饮店清理排烟管道渗漏油渍28起,督促新安装油烟净化装置5家,开展晚间集中整治25次。

(五)全力打好机动车尾气治理攻坚战强化道路疏堵保畅、大货车禁行和机动车冒黑烟监管,加强机动车尾气检测以及老旧车、超标车淘汰等工作。

(六)全力打好秸秆禁烧治理攻坚战。印发《丹江口市2023年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工作实施方案》将原夏收和秋收时段禁烧调整为“全域全时段禁烧”将秸秆禁烧工作纳入全市机关效能考核。12个镇自筹资金购置或调配小型无人机25台用于禁烧巡查。强化执法监督。今年以来,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对5露天焚烧秸秆行为进行立案查处,罚款2500元。各镇办积极开展自查自纠,训诫焚烧责任人256名,问责工作人员29人。加快综合利用,全年秸秆综合利用率在94%左右。

(七)全力打好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战针对今年臭氧污染的严峻形势,制定了年度臭氧污染应急管控工作方案,加强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的治理和监管,有效遏制了臭氧污染势头臭氧超标天数由去年同期的27天下降为15天,减少12天。

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一是及时修订发布了《丹江口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丹环委办〔2023〕23号),调整了预警分级的条件,制定了更为具体的健康防护措施、建议性措施、强制性措施等,印发了《丹江口市2023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丹江口市大气污染防治“三大”标志性战役和“六大”攻坚提升行动计划》等文件,全面安排部署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二是及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依据《丹江口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结合上级要求及我市空气质量变化形势,共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和应急响应2次。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对联动进一步完善会商机制,对全市大气环境质量进行监测预报并积极采取针对措施。气象部门通过电视短信、微信等途径发出预警信息1万余条,生态环境部门发出雾霾和沙尘等污染天气管控提示7次,臭氧污染联动管控4次。进一步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污染源、重点区域落实防控措施情况和露天焚烧、道路扬尘等各类环境污染隐患的巡查力度,出动860余人次对405家次涉气企业、建筑工地等进行专项督导,对15家涉气重点企业下达《履行重污染天气限产减排通知书》,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切实有效减少污染物排放

认真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工作严格执行国家、省能耗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结合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开展全国低碳日宣传活动。加强公交运力保障,提高公共交通出行率。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减少碳排放。按时完成全市纳入2022年碳市场的5家企业碳排放履约,积极督促纳入2023年全国碳排放管理的2家企业和省碳排放管理的3家企业制定温室气体排放监测计划并加强执行。

四、持续开展净土保卫战

按季度报送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核算基础信息台账,完成我市4块农用地转为重点建设用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及时上传全国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系统督促3家土壤重点监管企业开展土壤和地下水检测工作;开展优先监管地块管控督促城区垃圾填埋场完成隐患排查“回头看”自查协助省厅对湖北神力锻造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及周边土壤进行采样调查。完成两个污染地块的制度管控工作。

五、强化农治设施运维管理和农村污水垃圾治理力度

一是规范使用智慧运维。按照市农治办的统一要求,按照规范重新登记设施身份证信息、规范填报设施运维记录并及时上传智慧环保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管理版块;二是定期开展自行监测。按照考核要求我市无规模大于100t/d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已经开展对20t/d及以上的污水处理设施每半年一次的监督性监测及5吨/天设施的自检测,监测数据及时上传运维管理版块。

二是抓好非正常运转农治设施的整改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确保按时销号。为全面落实十堰市环委会第二次全会精神,切实抓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工作,我市环委办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全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工作的通知》,坚持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需的工作要求。针对反馈问题,举一反三,共排查非正常运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44座,各有关镇(办、处、区)党委、政府全面压实属地责任,市住建局、市水利移民中心、十堰市生态环境局丹江口分局主动对接各有关镇(办、处、区),积极筹措资金,加强技术指导,确保排查整改全覆盖、无遗漏、见实效。截至8月底完成全部整改任务。加强资金保障市本级财政全力保障运维经费,截至目前市水利移民中心已投入上千万元用于移民安置区管网修复和建设,市本级财政还将积极筹措500余万元保障设施大修,设施大修采用工程监理跟踪负责制。

三是精心谋划乡村建设六件事污水治理提升工作。按照我市对乡村建设六件事的工作安排,分局牵头负责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制定了《丹江口市农村污水处理能力提升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对24个乡村振兴示范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进行调查,按照调查结果,遵循因地制宜、因村施策,本着节约、集约的原则,选择适宜、经济的污水治理技术,完成新增8个行政村、18个自然村生活污水处理任务。

六、强化环境监管

一是加大了工业企业执法力度。出动执法人员2250人次,对丹江口市辖区980家次工业企业环保手续办理、污染物排放、环保设施建设运行、排污许可证、应急预案、固体废物、危险废物贮存管理、排污口规范化建设等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下达整改通知书167份。共立案33起(包含8个撤案),已下达处罚决定书18份,正在办理中6件。其中3件轻微违法不予处罚,立案金额共159.108万元,查封扣押3起,移交公安行政拘留4件。案件涉及:秸秆焚烧、未批先建、未验先投、未采取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环境保护标准要求贮存危险废物、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及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以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等。

二是做好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1200人次,检查企业580家次。对湖北共同生物、汉江铝业等企业危险废物贮存处置、环保设施运行管理、排污许可证后执行、物料覆盖等情况进行检查,并对存在的问题下达整改通知书92份。

三是高效办理信访投诉。共办理环境信访80,均已办结,没有越级访和群体访。

四是抓好自然保护地监管按照时间节点要求,高质量完成丹江口库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2个问题的整改销号工作。十堰市生态环境局丹江口分局、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和丹江口市林业管护中心抽调人员,根据前期省生态环境厅、省林业局《关于开展全省自然保护地重点问题集中整治攻坚行动的通知》(鄂环函〔2023〕45号)形成的排查成果(省级及以上自然保护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等)进行调查核实。组织实地核查三次,对丹江口水库风景名胜区和湖北丹江口库区湿地自然保护区16个点位进行核查,通过核查,保护地无进行非法开矿、修路、筑坝、建设造成生态破坏现象。湖北丹江口库区湿地自然保护区消落带完成清理淘汰种植和放牧行为。

七、抓好问题整改

(一)按期完成环保督察问题整改

2023年前历次中央、省环保督察交办的信访投诉60件和反馈意见中涉及的11个具体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销号。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13个共性问题中6个已完成销号,7个要求在2025年底完成的问题正在按序时进度整改中。我市对历次环保督察交办及反馈问题进行了全面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巩固了督察整改成果。2023年省第二轮环保督察交办的16件信访件已全部完成整改并办结。

(二)按期完成环境风险隐患问题整改

一是紧盯十堰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十堰市生态环境局交办件具体问题整改十堰市环委会转办四批共5件环境风险隐患问题,十堰局转办6件环境风险隐患问题。针对反馈问题不定期赴现场督办问题整改进度,协调解决整改中各种问题,并按照十堰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印发全市重点环境风险隐患问题销号管理办法的通知》,按照时间节点认真完成整改。

二是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及反馈意见涉及我市的具体问题在2022年已全部完成整改销号。2023年,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7个要求在2025年底完成整改任务的问题进行督办督促,目前正在按序时进度有序整改中,目前十堰市已对“关于船舶污染防治仍需加强”的问题进行现场验收;在迎接湖北省第二轮生态环保督察工作中,结合今年开展的生态环境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历次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及交办信访件办理情况开展了全覆盖回访,确保整改成效,防止问题反弹

三是针对国家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披露突出问题开展回头看工作。2021年国家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的两个问题,六里坪镇垃圾处理场渗滤液收集池未进行防渗处理的问题和湖北共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长期将含有三氯甲烷等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废水直排白果树沟的问题在2022年底完成整改工作,2023年元月初通过验收销号。今年以来,多次会同相关部门对2个问题开展“回头看”检查,防止问题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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