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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 确保一库净水永续北送”座谈会在丹召开

索引号
011433020/2021-07595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日期
2021年03月05日 08:47:34
发布机构
水都网
文号

    3月4日,十堰市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  确保一库净水永续北送”座谈会在我市召开。十堰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曹明权,我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潘新萍、副主任王公华,副市长郑涛,十堰市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分管城环委工作副主任和城环委负责人,十堰市及我市生态环境、住建、水利湖泊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曹明权一行先后来到沙沟河入口、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展览馆、丹江口大坝、汉丹港等地,详细了解我市库区水质保护情况。曹明权充分肯定了我市在丹江口库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取得的成绩,认为我市在水质保护、网箱清理、退捕禁捕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成效显著。曹明权指出,长江保护法的制定出台是全国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更是新时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法治思想的生动实践。长江保护法填补了我国流域综合立法的空白,对于依法强化生态系统和环境治理,切实保障长江流域生态安全,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永葆中华民族母亲河的生机与活力具有重大而深远意义。
  曹明权强调,要强化贯彻落实,推进十堰生态保护和绿色转型发展,加强学习培训,让法律精神根植于心,要加强对法律规定的宣传解读,推动长江保护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监督长江保护法贯彻实施的浓厚氛围。要严格执法检查,真正让长江保护法长牙带电。要展现人大作为,确保长江保护法在十堰落地落实落细,各级人大代表要带头学习、宣传、执行法律,及时收集反映实施中的情况,共同推进长江保护法在十堰市落实落地,用法律武器守护好长江母亲河,用法治力量为十堰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转型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