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全省自然资源节约集约模范集体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精神,推动全市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经过申报单位自查和市级集体评议,现推荐茅箭区、房县、丹江口市、郧阳区、郧西县申报“湖北省自然资源节约集约模范集体”,并向全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2月26日-2024年3月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2024年3月1日前反馈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资源利用科。
联系人:喻丽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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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