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
烟花爆竹质量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的通知
各市场监管所:
烟花爆竹销售旺季即将来临,根据省、十堰市、丹江口市相关部门对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的相关工作要求,为加强烟花爆竹质量监督管理,结合全市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百日会战”和全市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百日会战”活动,现将开展烟花爆竹治理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4年1月9日至2024年3月20日
二、工作内容
1.督促烟花爆竹市场经营主体按照总局令第75、76号要求,制定质量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建立符合标准的验收制度,认证执行进货验收制度,健全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
2.重点清查销售过期失效、“三无”产品;
3.突出排查整治销售假冒伪劣、不合格、“三超”(超规格是指个人燃放类组合烟花单筒内径>30mm、主体高度300mm;超范围是指把B级产品包装成C级产品,C级资质企业生产B级产品;超药量是指组合烟花产品单发药量>25g/发,总药量>1200g,爆竹类>0.2g/个)、和“假大空”(组合烟花产品与底板之间增加泡沫垫板或筒体之间安装隔板)等重点产品质量违法违规行为。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立即开展行动,认真开展排查,坚决杜绝流形式、走过场、不认真的现象,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责令限期整改,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
请各单位于1月20日前报送《烟花爆竹质量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情况统计表》(见附件)和现场检查照片,于3月20日报送开展专项排查情况总结。重大情况及时报告。
联系人:姚伟,联系电话:5232588。
附件:烟花爆竹质量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情况统计表
丹江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