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江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2021年丹江口市重点工业产品
监督计划任务》的通知
综合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有关承检机构:
为做好2021年全市重点工业产品监督检查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市场监管总局令第18号)的规定,参考《十堰市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2021年版)》(十市监函〔2021〕44号),现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21年丹江口市重点工业产品监督计划任务》印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遵照执行。
一、监督检查原则
坚持问题导向原则,根据监督检查、“双随机”检查等日常监管和执法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对可能出区域性、行业性和系统性质量安全问题的工业产品开展监督检查。
二、抽查产品
(一)日用及纺织品:儿童及婴幼儿服装、童车;
(二)电子电器:充电宝、LED灯、充电器;
(三)轻工产品:镜片、电动自行车、定配眼镜、洗涤剂、燃气灶具、木制家具、烟花爆竹、纸尿裤(片垫)、卫生巾(含卫生护垫)、纸巾纸、卫生纸、塑料购物袋;
(四)机械及安防产品:润滑油、液化石油气、车用汽(柴)油、船用柴油、危化品及其包装物和容器、机动车零部件、高低压成套开关和控制设备;
(五)建筑和装饰装修材料:冷轧带肋钢筋、输水管、建筑节能环保材料(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蒸压灰砂砖等)、天然大理石板材、建筑外窗、水泥、人造板、管材管件、陶瓷坐便器、陶瓷砖、建筑型材;
(六)电工及材料:电线电缆、铅酸蓄电池;
(七)食品相关产品: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食品接触用纸和纸板材料及制品、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食品接触用玻璃制品、食品接触用陶瓷制品、食品用洗涤剂;
(八)农业生产资料:复混肥料、农用薄膜。
三、监督检查计划抽检任务
(一)2021年全市下达监督计划完成任务175批次,具体安排见《2021年丹江口市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计划任务分配表》(见附件),在实际工作中可依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二)国家、省局计划完成任务数依据十堰市局的安排开展。
四、工作程序
具体工作将根据我局的实际情况和财政预算情况委托我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和相关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负责对重点工业产品的监督抽样工作。监督抽检由市局统筹安排,各监管所负责提供监督检查的范围及品种,工作程序严格执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第18号令)要求。
五、工作要求
1.监督检查过程中由所辖区监管所安排2名熟悉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的执法人员现场配合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抽样,并向经营者出示相关证件,做好相关的检查(抽样)记录。
2.抽样人员应当购买检验样品,备用样品由被抽样经营者先行无偿提供。对留存的备用样品数量要记录在案,妥善保管,未使用的备用样品在工作完成后全部退还经营者。抽样时发现产品涉嫌假冒、“三无”、违反3C管理规定和无证照生产等不需要检验直接可判定为不合格情形的,应当终止抽样,由管理所依法处理。
3.检测机构应当在委托范围内开展抽样、检验工作,保证抽样、检验工作及其结果的客观、公正、真实。
4.参与抽检的监管所、抽样单位、检验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随意更改抽样地点和样品信息,不得瞒报、谎报、漏报检验数据,不得擅自发布有关抽检的信息,不得在开展抽样工作前事先通知被抽检单位和接受被抽检单位的馈赠,不得利用抽检结果开展有偿活动、牟取不正当利益。对发现的违法违规抽检行为一律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市局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公开监督抽查结果。未经市局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公开监督抽查结果。
5.监督抽检实行抽检分离制度。除现场检验外,抽样人员不得承担其抽样产品的检验工作。
6.各监管所要确保监督检查(抽检)不干扰、不影响经营者正常经营,合理安排抽检时间,加大对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可疑问题的抽样力度,增强抽检工作的针对性,靶向性。同时,要对监督抽检发现的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找出监管工作的风险点,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要充分发挥监督抽检对行政监督的技术支撑作用,做到监督抽检和监管工作相互促进。
联系人:市局质量监管股 李珊珊,联系电话:13886236450。
附件:2021年丹江口市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计划抽检任务分配表
2021年5月10日
附件
2021年丹江口市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计划
抽检任务分配表
序号 | 产品分类 | 产品名称 | 抽查批次 | 抽查区域 | 备注 |
01 | 电工及材料产品 | 电线电缆 | 6 | 各监管所辖区 经销企业 | |
02 | 日用及纺织品 | 儿童、婴幼儿服装 | 6 | 各监管所辖区 经销企业 | |
03 | 日用及纺织品 | 中小学生校服 | 6 | 各监管所辖区 中小学校 | |
04 | 机械及安防产品 | 润滑油 | 6 | 各监管所辖区 经销企业 | |
05 | 电子电器 | 充电宝 | 6 | 各监管所辖区 经销企业 | |
06 | 电子电器 | LED灯 | 6 | 各监管所辖区 经销企业 | |
07 | 轻工产品 | 镜片 | 6 | 各监管所辖区 经销企业 | |
08 | 轻工产品 | 定配眼镜 | 6 | 各监管所辖区 经销企业 | |
10 | 食品相关产品 | 食品相关产品 | 8 | 各监管所辖区 生产和经销企业 | |
11 | 建筑和装饰装修材料 | 水泥 | 4 | 各监管所辖区 生产经销企业 | |
12 | 建筑和装饰装修材料 | 钢筋混凝土排水管 | 2 | 各监管所辖区 生产经销企业 | |
13 | 建筑和装饰装修材料 |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蒸压灰砂砖 | 3 | 各监管所辖区 生产和经销企业 | |
14 | 建筑攻装饰装修材料 | 建筑节能保温材料及新型墙体材料 | 2 | 各监管所辖区 生产经销企业 | |
15 | 机械及安防产品 | 液化石油气 | 10 | 各监管所辖区 经销企业 | |
16 | 轻工产品 | 洗涤剂 | 8 | 各监管所辖区 经销企业 | |
17 | 机械及安防产品 | 船用柴油 | 3 | 各监管所辖区 经销企业 | |
序号 | 产品分类 | 产品名称 | 抽查批次 | 抽查区域 | 备注 |
18 | 建筑和装饰装修材料 | 管材(硬聚氯乙烯(PVC-U)及管件 | 7 | 各监管所辖区 生产和经销企业 | |
19 | 建筑和装饰装修材料 | 陶瓷砖 | 8 | 各监管所辖区 经销企业 | |
20 | 轻工产品 | 燃气灶具 | 4 | 各监管所辖区 经销企业 | |
21 | 机械及安防产品 | 高低压成套开关和控制设备 | 5 | 各监管所辖区 生产和经销企业 | |
22 | 电工及材料产品 | 铅酸蓄电池 | 5 | 各监管所辖区 经销企业 | |
23 | 轻工产品 | 卫生巾(含卫生护垫)、纸尿裤(片、垫) | 7 | 各监管所辖区 经销企业 | |
24 | 轻工产品 | 卫生纸 | 7 | 各监管所辖区 经销企业 | |
25 | 建筑和装饰装修材料 | 冷轧带肋钢筋 | 4 | 各监管所辖区 经销企业 | |
26 | 轻工产品 | 瓦楞纸箱 | 4 | 各监管所辖区 生产和经销企业 | |
27 | 轻工产品 | 塑料购物袋 | 6 | 各监管所辖区 经销企业 | |
28 | 机械及安防产品 | 润滑油 | 6 | 各监管所辖区 经销企业 | |
29 | 建筑和装饰装修材料 | 塑料管材及管件 | 4 | 各监管所辖区 生产和经销企业 | |
30 | 机械及安防产品 | 机动车零部件 | 4 | 各监管所辖区 生产和经销企业 | |
31 | 农业生产资料 | 复混肥料 | 10 | 各监管所辖区 生产和经销企业 | |
32 | 农业生产资料 | 农用薄膜 | 6 | 各监管所辖区 经销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