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负责人未履行管理职责;
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未建立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2023年11月16日,丹江口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对湖北诚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执法检查发现:1.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2.未建立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3.浇包吊运路径有障碍物阻挡,一级吊钩防脱装置失效;4.机加车间多个消防栓被货物阻挡,无法使用;5.车间用电线路凌乱,不规范,厂房内存在叉车充电;6.现场气瓶管理混乱,无定置存储点,无防倾倒措施存在安全隐患,丹江口市应急管理局对该企业进行立案调查。
2023年11月16日,丹江口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对湖北诚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执法检查发现:1.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2.未建立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3.浇包吊运路径有障碍物阻挡,一级吊钩防脱装置失效;4.机加车间多个消防栓被货物阻挡,无法使用;5.车间用电线路凌乱,不规范,厂房内存在叉车充电;6.现场气瓶管理混乱,无定置存储点,无防倾倒措施;7.厂区叉车无警示灯与蜂鸣器。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五项、第六项 的规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决定给予湖北诚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徐新宏处人民币贰万壹仟(21000.00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企业应急预案是为降低企业突发事故造成的人身、财产与环境损失,就事故发生后的应急救援机构和人员,应急救援的设备、设施、条件和环境,行动的步骤和纲领,控制事故发展的方法和程序等,预先做出的科学而有效的计划和安排。对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我们将继续加大执法力度,紧盯企业的应急管理工作,通过开展应急管理专项执法检查督促企业做好应急管理工作,发挥好应急预案的应急救援作用,切实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