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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丹江口市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 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011433020/2021-08090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监管
发文日期
2021年03月15日 08:53:18
发布机构
丹江口市应急管理局
文号
丹安办发〔2021〕5号

各镇(办、处、区),市非煤矿山专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1月13日岁末年初全国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部署和省领导批示要求,深刻汲取山东烟台五彩龙金矿“1.10”爆炸事故教训,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强化安全责任落实、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坚决遏制非煤矿山事故发生,根据省安委办《关于印发湖北省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安办〔2021〕7号)和《省安委办关于印发湖北省春节、两会期间矿山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鄂安办〔2021〕1 号)文件要求,即日起至3月底对全市非煤矿山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现将《丹江口市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丹江口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月25日

丹江口市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

专项检查实施方案

  根据省安委办《关于印发湖北省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安办〔2021〕7号)和《省安委办关于印发湖北省春节、两会期间矿山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鄂安办〔2021〕1 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非煤矿山企业生产现状,进一步推进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即日起至3月底对全市非煤矿山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1月13日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召开的岁末年初全国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部署,紧紧围绕控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从即日起到3月底,对全市所有非煤矿山进行全面检查,集中消除一批事故隐患,集中曝光一批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集中解决一批突出问题,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消除监管盲区漏洞,坚决有效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事故,确保今年工作开好局起好步,确保全市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检查范围

全市非煤矿山企业(含停产企业)和尾矿库(含已闭销库)。

三、检查内容

(一)非煤矿山企业(露天矿山)

.是否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是否办理延期手续。

.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安全管理和技术人员配备是否到位。

.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其他作业人员是否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是否按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建设、生产,现状图与实际是否相符。

.是否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设备及工艺,涉及人身安全、危险性较大的设备设施是否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检测检验。

.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是否存在以包代管的现象。

.应急预案是否完善,是否按规定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8.是否建立健全边坡管理和检查制度;作业前是否对工作面进行检查,清除危岩和其他危险物体;是否对边坡重点部位和有潜在滑坡危险的地段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

.是否采用自上而下、分台阶或分层的方式进行开采。

10.工作帮坡角是否大于设计工作帮坡角,台阶(分层)高度是否超过设计高度。

11.是否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采场边坡、排土场稳定性进行评估。   

12.是否对高度200米及以上边坡或排土场进行在线监测;边坡是否存在滑移现象。

(二)尾矿库(含已闭销库)

1.尾矿库截洪沟断面检查,是否出现沿线山坡滑坡、塌方,护砌变形、破损、断裂和磨蚀,沟内物淤堵等情况

  2.尾矿坝是否有变形、裂缝、滑坡和渗漏等情况

.尾矿库周边山体是否稳固,周边山体是否有滑坡、塌方和泥石流情况;是否存在违章建筑、违章施工和违章民办采选活动等情况。

.尾矿库闭销库后,尾矿库所在地人民政府是否履行了属地管理职责。

(三)采掘施工企业

1.采掘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

2.采掘施工单位“三项岗位”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按照要求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四、工作要求

  (一)突出重点,强化整治。要充分发挥非煤矿山专委会的作用,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各镇(办、处、区)要组织检查人员认真开展排查,不走过场,督促各矿山企业要全面排查整治隐患。针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严格按照隐患治理“五落实、五到位”的要求,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二)突出重点,搞好结合。各镇(办、处、区)和非煤矿山专委会成员单位要严格落实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检查中明确的重点检查内容,全面开展专项检查。要把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检查与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省安委办关于印发湖北省春节、两会期间矿山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鄂安办〔2021〕1 号)以及节后复产复工等工作结合起来开展检查。

  (三)严格执法,严肃查处。各非煤矿山专委会成员单位要聚力推动,切实履行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加大检查、执法力度。自然资源部门要对无证非法开采及超层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理。对非煤矿山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落实“四个一律”处罚措施,切实防止以罚代停,罚而不管;对存在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的,要移交应急管理部门纳入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形成有力震慑。要及时收集整理典型违法违规案例,利用报纸、电视、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介集中曝光。

  (四)加强督导,强化宣传。各相关部门要形成合力,相互配合加强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督导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持续改进工作措施,不断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