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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学习宣贯《湖北省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实施办法》的通知

索引号
011433020/2021-08085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监管
发文日期
2021年02月23日 08:40:29
发布机构
丹江口市应急管理局
文号
丹安办发〔2021〕7号

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学习宣贯

《湖北省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镇(办、处、区)、市经济开发区、市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   

 2020年12月14日,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湖北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并于2021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认真学习和宣传贯彻好《实施办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实施办法》施行的重大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总体国家安全观、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对安全生产工作尤其是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作出了重要指示,提出了新的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全力组织开展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最大程度降低灾害损失。要改革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制,提高组织协调能力和现场救援实效。要注意科学施救,切实保护救援人员安全。”《实施办法》是我省在全国率先出台的第一个关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的省级政府规章,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国务院令第708)等法律法规,回应社会和公众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中,聚焦和关切事故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的重要措施,对于进一步规范我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提高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贯彻落实《实施办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把学习宣贯《实施办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列入工作计划,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谋划,全面推进我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建设。

二、广泛开展《实施办法》的普及教育

(一)营造社会宣传的浓厚氛围。地、各部门和各单位要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一系列有针对性、实效性的宣贯活动,要充分利用政府机关、社会服务机构和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的电子显示屏、服务窗口触摸屏、公交移动电视屏,以及商场、超市电梯间和各地繁华地段的LED大屏幕滚动播放《实施办法》的有关内容。要通过制作宣传栏、印制宣传单、悬挂宣传画和宣传横幅等多种形式,大力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全方位、多渠道、多角度宣传《实施办法》的立法精神和实质内涵。要以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法宣传周”等活动为载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深入推进《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进公共场所,进一步增强社会各界的安全生产意识,推进经济社会安全发展。

   (二)切实抓好党政干部和安全监管人员的教育培训。各地主要负责人要把《实施办法》作为党委、政府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带头对《实施办法》进行系统学习;各有关单位要根据《实施办法》的特点和亮点,结合工作实际,突出重点举行专题宣讲会,组织有关部门从事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人员和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有色、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集中学习,注重提升宣贯质量,切实以学习强化安全意识、提升事故应急工作水平。

   (三)认真组织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宣贯培训。各地、各部门要紧紧抓住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三项岗位人员”的关键群体,将《实施办法》纳入相关资格培训、考核内容,掌握必要的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识和技能,确保《实施办法》宣贯到位。要督促本地、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将《实施办法》纳入本企业年度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通过自行组织或委托培训开展安全培训和教育,促使本企业所有从业人员了解《实施办法》内容,做到全员学法、懂法、用法。

 三、扎实抓好《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把学习宣贯《实施办法》作为今年的一项重要任务,精心组织,认真谋划,做出具体安排,推动将《实施办法》贯彻落实纳入本地、本单位法治建设的总体部署,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抓好贯彻落实。对涉及多部门协作的任务要加强统筹,推动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工作合力。

(二)完善制度措施。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实施办法》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作出的规定和要求,按照“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认真开展风险辨识和评估,及时制定或修订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予以公示,要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基础建设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发展各类应急救援力量,督促加强救援人员的培训考核、应急演练,建立完善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储备、应急值班值守等制度,切实加强和规范应急准备的各项工作。

  (三)强化督促指导。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应急管理执法检查、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及双随机执法检查,科学指导《实施办法》的学习贯彻落实。市安委办将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通过信息收集、会议调度和专项督查等方式,加强对《实施办法》宣贯工作的督促指导,并将各地各部门学习宣贯《实施办法》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内容,确保宣贯任务层层推进、逐项落实。


丹江口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