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0年度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情况的通报

索引号
000014349/2021-08621
主题分类
政务督查
发文日期
2021年03月22日 15:40:07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文号
十政办电〔2021〕5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2020年度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情况的

通              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方案的通知》要求,2021年1月以来,市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班,对全市10个县市区和34个市直部门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考评,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考评结果

2020年,全市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大力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不断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式,为打造透明政府、建设服务型政府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根据考评结果,对工作突出的郧西县、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县、竹溪县、郧阳区等5个县市区和市教育局、市经信局、市医疗保障局、市审计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科技局、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扶贫办、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市文旅局等20个市政府部门授予“十堰市政务公开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并予以通报表扬。

二、存在的问题

(一)政策解读有待深化。政策解读程序不规范,部分单位没有按照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的要求,深入开展政策解读。政策解读形式单一,大部分单位解读政策还是依靠文字解读,未能有效运用图解、视频、新闻发布会、领导带头解读等群众更容易接受的方式呈现。

(二)重大决策预公开不够到位。部分单位决策预公开栏目无内容,重大决策事项目录公开情况较差。部分单位决策草案公开不及时或未同步公开起草说明,征求意见时间少于30天且未说明理由,未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情况,或征求意见反馈未对收集到意见的数量、主要观点、采纳情况、不予采纳的理由等作出全面说明。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够完善。重大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公开不到位,重大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信息,重大设计变更信息、建设进展有关信息、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竣工有关信息等公开栏目设置有待完善,未做到集中展示,不便于公众查看。部分县市区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内容公开不全,保障性住房安置工程建设、保障性住房分配、基本医疗卫生等公开情况有待进一步提升。

(四)依申请公开不够规范。部分单位未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转发<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的函》(国办公开办函〔2020〕2号)要求,规范26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格式文书。个别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内容不全,存在公布有互联网申请方式,但未公布邮箱地址的情况。

(五)部分栏目内容不全。个别县市区未集中发布本地各部门、各乡镇(街道)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部分市直部门未按要求编制并公开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部分县市区部门平台链接内容不全,本级政府部门和乡镇(街道)政府信息公开页面未上线。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深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进一步推进各级各部门编制发布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明确公开事项、公开依据、公开途径、公开责任部门等内容。在制定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基础上,推进基层政务公开试点领域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公开。

(二)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完善并及时更新各栏目内容。全面上线县级部门和乡镇(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页面。持续推进法定主动公开信息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集中统一发布。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