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丹江口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相关要求,编制本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教育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因教育局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诉讼申诉的情况、教育局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做法、教育局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六个部分。
一、概述
一年来,市教育局继续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推进工作,加大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扩展信息公开内容,规范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程序,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形式,深入开展信息公开考核与监督。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有效推进,提高了工作透明度,人民群众对教育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得到保障。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将与学生入学、教师招聘、教师管理等相关的政府信息,通过网站、公开栏(墙)、广播、电视、简报、公开查阅室、电子显示屏、社会活动日等形式,主动向社会进行了公开。截止2015年12月31日,我局主动公开信息258条。主动公开信息内容包括国家教育政策法规、地方教育政策法规、行政决策、教育局文件、工作机构、培训考核制度、工作措施等。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一)公众互动。市教育局利用门户网站、互动平台,办理网民的建议、意见、咨询、投诉和求助等各种诉求信息,每月平均15余件,2015年累计已达156条,回复率为96%,其中在市政府网站的公众诉求信息80条,回复率为98%。
(二)依申请公开。2015年,全市各级教育机构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和依申请公开的程序,网上受理公民、个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教育局信息公开申请17件。申请的内容涉及民办教育、教师招聘,答复率达到100%。
四、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意识
为贯彻落实好《条例》,市教育局成立了教育局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制度,制定了工作计划,确定了机构科室,明确了工作职责。教育系统各单位也相应设立信息公开工作专班。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科室抓落实”的组织领导体系,保证了全市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 同时,教育局办公室制定和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制度和程序。对教育门户网站的内容保障工作做了细化,并督导全市教育系统各单位按照《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的要求主动公开信息,有效的保障了门户网站的信息更新速度。
(二)统一格式,建立制度规范
结合我市教育实际,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制定和建立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制度和程序。对教育门户网站的内容保障工作做了细化,将栏目维护的任务下放到对口部门,并督导全市各单位全面准确地编制《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和其他主动公开的信息。方便群众查询,接受社会监督。
(三)拓宽渠道,深化信息公开内容
在局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各级单位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积极采取措施,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狠抓工作落实;规范程序,依法有序公开;转变工作思想,改进工作方式,完善拓展政务信息公开形式,稳步有序地推进信息公开建设等各项工作。
一是开展形式多样的信息公开。利用各级门户网站网站专栏、各学校图书室设立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以及通过电视、报刊等方式主动向外发布各类信息。
二是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利用教育门户网站,利用不同形式的宣传日、宣传周等活动,在公共场所开展教育法规咨询、知识展板、发放各类宣传资料等形式,为广大市民提供详细的信息资源。
三是拓展信息公开查阅点。各单位在办公区域主动设立信息查阅设备、公示栏、展板宣传栏公开政策法规、办事程序、办理事项。
(四)督促检查,建立信息发布考核制度
全市各级各类教育机构根据《条例》要求,一是建立信息主动公开机制。建立健全信息的主动公开制定,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二是建立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制。制定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工作规程,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并做好跟踪督办工作。三是建立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明确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规范化、制度化。年底根据《湖北省教育门户网站绩效评估细则》对各网站进行综合评估考核,评出市级十大优秀网站。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5年度,我市没有发生过针对教育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六、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有待进一步加强。
2.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主动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及时性有待提高。
3.考核评测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督促检查工作尚需加强。
4.少数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认识不够,制度建设尚不健全,人员不固定,变动性大。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考核机制。把信息公开纳入重大事项、纳入办事日程、纳入督办检查、纳入问责。健全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等工作制度,执行检查考核制,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长期高效地持续开展。
2.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各项程序。将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确保公开及时。规范保密审查程序和申请公开程序,提高申请处理效率,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既定工作程序高效运作。
3.继续充实信息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扎实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予公开三类信息的界定,加强对群众关注度高的信息的梳理,对主动公开的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明确推行信息公开工作的时限。
4.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开展广泛宣传、集中培训、自主学习等多种形式的宣传培训工作,使广大干部职工深刻领会《条例》施行的重大意义,更加了解和熟悉《条例》,让工作人员成为懂政策法规,懂审批工作程序,懂网络信息承办,懂网络维护的多面手。
丹江口市教育局
2016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