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丹江口市广播电影电视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索引号
-2016-00016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16年02月29日 00:00:00
发布机构
文号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丹江口市广电局编制。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信息公开的工作职能、规费征收及行政审批情况。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丹江口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办公室联系,邮编:442700,电话:0719—5065032。

  一、概述
  今年以来,我局按照《条例》要求,加强领导,统一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为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打造服务型、阳光型政府做出了积极的努力,取得了明显成效。
  1.加强组织领导。
  市广电局调整充实了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常设办事机构,承担指导、推进、协调、监督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明确了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落实了工作人员,保障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2.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今年,通过建立健全完善一系列制度,明确规定了本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必须写明公开的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制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规程,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有效地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秩序。
  3.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
  我局进一步完善了《丹江口市广电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工作以本局涉及的政府信息,特别是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作为公开的重点,以网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将本局需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放到政府公众信息网站。
  4.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按照市政府工作要求,我局对需要公开的信息,及时准确地,通过政务服务指南等形式向社会公开,让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工作方针,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职责和法定程序,科学界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于公开的政府信息,并指定专人予以审核把关。对属于应当主动公开的严格按照政府信息模式和规定的程序纳入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对属于免于公开的涉秘信息,严格把关,杜绝保密信息泄露现象。对2015年度所有政府信息进行严格保密审查后予以上网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统计期间段内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未实施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发生。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随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不断深入推进,还存在着信息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不够、对基层单位的指导不够有力等问题。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我局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
  一是不断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克服人员紧张等薄弱环节,做好信息的更新维护和规范化管理,确保政府信息公工开工作长效运行。
  二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扩大公开内容,使公众充分了解广播影视工作的发展。
  三是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政务公开、政风行风建设、信息化建设等工作紧密结合,相互促进,共同提高。
  丹江口市广播电影电视局
  2016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