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证作废公告

索引号
011433020/2020-18585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20年12月31日 09:26:49
发布机构
丹江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文号

   依据(2020)额0381民初字第1366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和(2020)额0381民初1846号《民事调解书》要求,需要将丹江口阿里山农业高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名下的房屋面积:926.87平方米和土地面积128738.24平方米分割1149.16平方米过户给十堰市道之缘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因权利人丹江口阿里山农业高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的《房屋所有权证》00051035号和《国有土地使用证》丹国用(2008)字第276号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依规办理不动产权登记。

  特此公告



            丹江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