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余兴于2013年8月28日去世,遗留有一套位于大坝二路民泰小区的房屋及车棚,房屋4幢2单元402室,建筑面积:96.49平方米;车棚4幢23号,建筑面积14.63平方米。现妻子陈群英申请继承该不动产权,其子李文广表示放弃该不动产权。我局拟将该不动产权登记于陈群英名下。
特此公告。
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截止2021年2月4日之前),讲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依法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丹江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人:张小燕
联系电话:0719-5221706
丹江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