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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印刷经营活动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下半年)工作实施方案

索引号
011433020/2022-48738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22年09月01日 16:14:04
发布机构
丹江口市委宣传部
文号

为贯彻省、市营商环境建设改革措施,深入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持续、广泛开展。根据《丹江口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2022版)》及《丹江口市市场监管领域2022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计划》要求。市委宣传部(新闻出版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组织开展印刷经营活动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下半年),现将有关事宜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对印刷经营活动领域的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效整合监管资源,避免多头重复执法,有效规范监管行为,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干扰,有效促进协同监管,对同一检查对象“综合查一次”。并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深度融合,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实现精准监管、智慧监管、有效监管。

二、工作安排

(一)抽查部门:市委宣传部(新闻出版局)牵头,市消防救援大队、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参与配合;

(二)抽查对象及抽查比例:从事印刷经营主体按照30%的比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

(三)抽查时间:2022年9月1日—9月30日;

(四)抽查内容:依据各部门监管职责、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确定具体检查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市委宣传部(新闻出版局)、市文化和旅游局综合执法大队对印刷经营主体取得、公示相关许可证和经营行为是否严格执行《印刷业管理条例》情况进行检查。

2、市消防救援大队对落实消防主体责任、消防设施保持等情况进行检查。

3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商标印制行为、营业执照登记信息检查进行检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保障。各部门要加强思想业务学习教育,提高执法人员参与部门联合抽查工作的动能与效能。牵头部门与配合部门要协商做好任务发起、行程安排、执法用车等事宜,检查时间应避开企业生产经营高峰期。

(二)严格抽查程序。开展部门联合抽查过程中,必须坚持“四不准”原则,即抽查计划不准“平台外操作”、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不准随意调换、检查内容不准随意删减、抽查结果应当于抽查检查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录入监管平台并对外公示,不准拖延公示。

(四)严肃执法纪律。执法行为要按照省、市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细则要求,严肃、认真、客观地实施监督检查。严禁接受任何形式的吃请和礼品,严守各项工作纪律,做到文明执法,廉洁执法。要增强服务意识,把上门检查与上门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主动接受企业咨询,为企业解疑答惑。

(三)形成监管闭环。联合抽查中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由具有管辖权的参与部门依法处理;发现不属于参与部门监管职责的违法线索,应及时通报或移交有管辖权的责任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四、工作联络

市委宣传部(新闻出版局) 王峰     18071368865

市文化和旅游局           钟杰     18986871199

丹江口市消防救援大队     聂杰     15971869166

市市场监管局             范斌     15971842863

附件:2022年度丹江口市印刷经营活动联合抽查——待检查对象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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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2年度丹江口市印刷经营活动联合抽查——待检查对象清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