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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双随机”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工作方案

索引号
011433020/2022-35173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22年07月14日 10:45:40
发布机构
丹江口市统计局
文号

一、检查时间

2022年5月至12月底

二、检查对象

按照“双随机”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工作要求,共抽取核查对象6家,其中工业5家,房地产1家。

三、检查方式

由2名及2名以上监督检查人员对检查对象采取询问、查看相关证明和资料、进入业务场所和统计数据处理信息系统等方式进行监督检查。

四、检查内容

(一)基础台账规范化建设情况。

(二)是否遵守统计法律法规、统计调查制度、依法独立提供统计资料,以及依法配合统计调查等情况。

(三)工业企业主要检查工业总产值;商贸企业主要检查商品销售额、营业额;房地产业主要检查销售面积、工资总额;建筑业主要检查本年新签合同额和工资总额;服务业主要检查营业收入。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在开展数据质量核查的过程中要结合工作实际,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杜绝反复上门,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同时严禁走过场,要对违纪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二)规范程序,严明纪律。在核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统计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杜绝不作为、乱作为、滥作为等现象。在统计执法过程中务必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办案、手续完备、证据确凿。统计执法人员要保持清正廉洁,不得收受被检查对象的任何赠送,不准接受被检查对象的任何宴请。

(三)强化教育,执宣结合。在开展数据质量核查过程中做好对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工作,做好解释说明,争取企业的支持、理解与配合,要充分结合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以统计执法检查带动统计基层基础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