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粮食服务中心,各科室:
按照《丹江口市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丹江口市市场监管领域2022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计划>的通知》精神,我局制定了《市发改局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丹江口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4月14日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省、市各级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决策部署,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能,现结合我局职能及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
市发改局开展监督检查,除有投诉或举报外,均需通过随机抽取方式,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取2-3名执法检查人员。各责任科室(单位)对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及“双随机”抽查事项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录入、更新相关信息,确保监管对象齐全、监管人员合格、监管事项合法。所有检查对象均为2021年12月31日前审批或办理的项目,各责任科室(单位)须在2021年4月30日前将检查对象名单录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
二、抽查工作安排
详见附件1、附件2。
三、“双随机”抽查流程
1.抽取对象和执法人员。以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为基础,各责任科室(单位)通过湖北省政府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随机抽取执法人员和执法对象。
2.下发通知。随机抽查人员和随机抽查对象确认后,由各责任科室(单位)正式下发纸质通知,通知需载明抽查人员和抽查对象。
3.执法检查。由抽取的执法检查人员对被检查对象开展执法检查。检查方式可采用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等。发现问题应立即指出,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4.结果公示。按照“谁检查、谁录入”的原则,各责任科室(单位)通过湖北省政府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和市政府网站及时将检查情况进行公示。
5.档案管理。各责任科室(单位)应将有关检查记录、查处记录及后续有关整改、复查等材料及时整理归档。
四、随机抽查的结果运用
1.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严格依照《政府投资条例》追究责任;
2.通过市政府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结果;
3.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将线索移送相应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五、工作要求
1.严格落实责任。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若未落实“双随机”抽查制度,造成不良后果的,要对相关科室和责任人进行效能问责和责任追究。
2.强化工作纪律。各执法人员在检查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和权限,文明执法、廉洁执法。不得妨碍生产经营单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徇私枉法和营私舞弊。对抽查工作中失职渎职和违纪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3.加强宣传培训。各责任科室(单位)要加强宣传报道,为随机抽查工作营造良好氛围;要组织专门培训,总结交流执法经验,不断提高执法能力。
附件:1.市发改局2022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计划
2.市发改局2022年度部门双随机抽查计划
附件1
市发改局2022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计划
序号 | 联合抽查计划名称 | 联合抽查事项 | 检查对象 | 抽查比例 | 发起部门实施机构 | 配合部门实施机构 | 抽查频次及实施起始时间 | 实施机构联络人及方式 | 备注 |
1 | 粮食经营、管理联合抽查 | 91.粮食购销活动监督检查 | 粮食经营 | 15% | 市发改局粮食服务中心 | 市财政局商贸科 | 1次/年;7月第2周 | 发改(粮食中心):齐华中13972501501 | |
92.地方储备粮管理情况检查 | 储备企业 | 100% | |||||||
2 | 工程咨询单位联合抽查 | 1.工程咨询单位备案信息一致性及其他情况检查 | 工程咨询单位 | 15% | 市发改局投资股 | 市住建局建筑工程管理股和建管处 | 1次/年;9月第2周 | 发改:闵洪霞13872774532 | |
2.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检查 | |||||||||
3 | 油气管道保护联合抽查 | 93.管道企业履行管道保护义务情况检查 | 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企业 | 100% | 市发改局能源股 | 市公安局内保大队 | 1次/年;10月第2周 | 发改:罗青华15337355663 |
备注:该表只反映由发改部门负责牵头的联合抽查事项。
市发改局2022年度部门双随机抽查计划
序号 | 抽查计划名称 | 抽查类型 | 抽查比例 | 抽查事项 | 抽查频次及实施起始时间 | 抽查对象范围 | 抽查方式 | 牵头科室 |
1 | 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 | 一般抽查 | 15% | (1)被抽查单位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被抽查单位有关建设项目的决策是否符合法定的权限、程序;(2)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建设程序、招标投标、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建设管理、建设环境等情况;(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会计资料、财务情况和概算控制、投资来源及使用的合活性、真实性;(4)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和管理活动的其他内容。 | 1次/年;6月第2周 | 2021年12月31日前审批的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 列入市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重点、大中型建设项目;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重大建设项目。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等 | 投资股 |
2 | 对省预算内投资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 一般抽查 | 15% |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投资政策及有关规定的情况、投资计划执行情况; (2)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3)项目是否按批复内容、标准、规模实施。 | 1次/年;7月第2周 | 2021年12月31日前审批的省预算内投资项目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等 | 投资股 |
3 | 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的检查计划 | 一般抽查 | 100% | (1)检查新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是否已完成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 (2)项目实施后与能评报告及批文的内容是否一致; ①检查项目产能或总能耗与能评报告相符情况; ②检查项目增加值能耗与能评报告相符情况; ③检查项目单耗与能评报告相符情况; ④检查变压器等用能设备与能评报告相符情况。 | 1次/年;10月第2周 | 2021年12月31日前审批的需进行节能评估的新、改、扩建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等 | 环资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