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2021年丹江口市卫生健康局关于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索引号
011433020/2021-44268
主题分类
卫生
发文日期
2021年11月08日 16:45:33
发布机构
丹江口市卫生健康局
文号
宋体

2021年丹江口市卫健局关于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传染病防治、医疗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的工作部署要求,结合省卫健委双随机抽检计划和本局工作实际,制定2021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加强对“双随机”抽查工作成立了领导小组,由局长王定强任组长、分管副局长马益民任副组长,政策法规股、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双随机”抽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导全市双随机抽查工作,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抽查工作的严肃性、规范性、公正性、保密性和有效性。切实加强对随机抽查工作的重视和学习,确保随机抽查工作取得明显实效。

(二)严格落实责任。制定抽查方案,明确工作进度要求,落实责任分工,强化过程管控,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三)强化公平公正执法意识。随机抽查是行政执法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在开展“双随机”工作中执法人员要加强规范执法意识,加快转变执法理念,不断提高执法能力。

(四)加强信息反馈和信息公开。“双随机”监管是事中事后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要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社会影响,强化信息公开,抽查任务完成后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将抽查结果信息通过政府网站依法向社会公开。抽查结果信息包括:抽查未发现问题、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行政处罚、无法联系(检查时单位已关闭、行政执法文书送达不到未履行未结案等情形)等4类。未发现问题、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和无法联系的信息应当在抽查任务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信息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

二、监督抽查内容

(一)学校、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和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卫生管理情况;对非法医疗美容、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加大打击力度。

  (二)医疗卫生机构预防接种管理、传染病疫情报告和疫情控制、消毒隔离措施落实、医疗废物管理、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等情况;

(三)消毒产品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生产经营情况;

  (四)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放射诊疗机构、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机构、母婴保健以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依法执业情况;

三、工作任务

(一)执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制度

认真梳理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监督检查职责,对照我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依据《丹江口市卫生健康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事项名称、内容、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覆盖率等。

(二)健全随机抽查方式

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方式:可以结合实际采取定向与不定向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实施。定向抽查是指按照检查对象类型、行业、性质、经营规模、等特定条件,通过抽签等方式,随机抽取确定待查对象名单。不定向抽查是指不设定条件,通过抽签等方式,随机抽取确定待查对象名单。定向抽查与不定向抽查要结合应用,兼施并举,确保监督执法效能。

(三)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

按照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的要求,以不影响公正与效率为前提,可以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但随机抽取检查对象的比例不得低于《丹江口卫生健康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规定的抽查比例要求,采取区域定向与行业定向相结合方式抽取检查对象的,可以结合实际适当提高比例。对社会关注度高、投诉举报多、风险等级高、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对于法律法规规章有规定的,按规定实施,合理安排抽查时间,抽查对象较多的同一抽查事项可分几个时间段开展抽查。

(四)强化随机抽查结果应用

局政法股组织实施“双随机”监管工作,应当按照“谁登记、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开展抽查工作,及时做好抽查结果记录,要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格惩处,及时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属本辖区的,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查处,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行政检查涉及后续行政强制、行政处罚、司法移送工作的,并在行政检查处罚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丹江口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食品监管”专栏上公布检查结果,确保随机抽查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和规范。

                                          丹江口市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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