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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峰同志2018年至2020年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审计及整改结果的公示

索引号
011433020/2021-34436
主题分类
审计
发文日期
2021年10月22日 15:35:00
发布机构
丹江口市审计局
文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的规定,按照丹江口市委审计委员会决定,受丹江口市委组织部《关于对詹峰同志经济责任审计的委托书》(丹组函〔2021〕5号)的委托,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詹峰同志2018年至2020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计基本情况

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5月30日,市审计局采取查阅会计及业务资料、座谈了解以及延伸调查等方法,对詹峰同志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进行了审计,并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需要说明的是,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1年1月8日至2月2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开展了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本次审计对巡察反馈的问题未再重复进行审计。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存在的问题

1.预算指标结余过大,预算执行率低。

2.会计核算存在不规范的情况。

(二)延伸发现的问题

1.“金岗山隧道项目”未纳入市市政建设管理局会计账内统一核算管理。

2.市市政工程建设管理局使用“金岗山隧道工程”项目款购买两台工程用车,未纳入本单位固定资产账及“财政国有资产管理系统”核算管理。

三、审计建议及整改要求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要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严格遵守《预算法》,科学、合理编制项目预算,并严格按照财政部门预算批复执行。保持会计机构和人员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积极发挥财务部门的核算职能及监督管理职能。加强对所属单位的监管,建立健全单位资产核算管理及定期盘存制度,确保固定资产安全完整且账实相符。

四、被审计单位整改情况

针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度重视并积极进行了整改:科学编制预算,快速推进项目手续及资金结算;整合系统财务人员,成立内审工作领导小组;规范“金岗山隧道项目”账目管理;完善固定资产核算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