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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57号提案答复的函

索引号
011433020/2021-27499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21年05月10日 11:22:37
发布机构
丹江口市人民政府
文号

张丙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把美丽乡村建设与地方经济建设有机结合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十堰市委的工作要求,从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的战略高度出发,围绕“经济强、百姓富、生态美”的总目标,扎实推进我市美丽乡村建设,先后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制定实施方案。全力实施整治提升村容村貌、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持续推进“厕所革命”等重点工作,统筹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制定《关于全面学习浙江“千万工程”经验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意见》,切实把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与全年各项经济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督查、同考核、同落实,每月扶贫攻坚调度会.上对美丽乡村建设重点安排,并将其纳入社会治理定期进行督办检查。

二、分步有序推进。2019年起,在全市开展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每年整治40个左右的行政村,建设10个左右的美丽乡村示范村,用5年时间,建成50个左右美丽乡村示范村,实现农村生态美、村庄美、生活美、乡风美。目前,全市已启动两批82个美丽乡村建设,培育出了石鼓镇玉皇顶村、丁家营镇二道河村等17个美丽乡村示范村。六里坪镇狮子沟村等15个村被省级命名为“宜居村庄”,浪河镇黄龙村等5个村被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

三、强化督导检查。坚持一季一调度、半年一检查、一-年一考核,考核结果在全市进行通报,对排名靠前的乡镇予以表扬,对排名靠后的乡镇予以批评并进行约谈,考核结果与市奖补资金和乡镇主要领导政绩直接挂钩。将美丽乡村建设纳入全市乡村振兴考评重要内容,在每年的经济工作会议上进行表彰奖励。将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纳入村规民约,引导村民主动参与,形成党员干部带头示范,全员参与美丽乡村建设的良好格局。

四、整合资金投入。坚持市里定规划、部门配项目,试点先行、高效建设,整合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美丽家园建设项目、传统古村落保护项目,统筹谋划,一体推进。将美丽乡村建设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积极争取中央补助资金,每年投入1500万元,统筹整合相关部门资金1000万元,加大投入力度,合理保障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资金。

五、因村分类推进。将美乡村建设与地方经济发展有机结合,因村制宜,分类推进,探索出了企业带动型(蒿坪镇余家湾村)、农业旅游业融合(凉水河镇江口村、石鼓镇玉皇顶村)、项目推动(丹赵路茅腊坪村)、多村联动(习家店镇茯苓村、杏花村)、镇村互动(均县镇核桃园)等多种模式,助推美丽乡村创建。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美丽乡村建设力度,把美丽乡村建设与地方经济建设有机结合,为乡村振兴打下坚实的基础。

一是加快编制规划。将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列入市委1号文件和乡村据兴工作重点内容,并将任务分解到有关部门,确保令年底基本完成全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明确村庄分类和有局。为各地制定村庄发展建设规划奠定基础。

二是加强片区建设。围绕“环城区、环库区、环景区”,全面启动乡村振兴片区建设,打造一批“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农业产业强镇和美丽乡村。前期,已组织专班对2020年度全市15个移民美丽家园示范村和6个财政部门美丽乡村建设逐村进行调研,并根据调研情况初步选定了6个拟建设的乡村振兴片区进行建设,按照以奖代补、先干后补原则给予资金支持。以后每年将继续巩固上年度片区建设,并选择若干新的片区进行支持。

三是加强项目建设。根据省财政厅下发的5000万元产业化资金,开展美丽乡村竞争立项工作。继续争取十堰市美丽乡村建设以奖代补资金支持力度,为美丽乡村建设建设提供有力保障。通过由点到面、由面到片,着力打造美丽乡村建设示范带。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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