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国利、朱九红、贾永江代表:
您所提出的《关于打击私家车非法载客运营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几年来,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部署,我局加大对非法营运现象的整顿力度,先后与十堰运管局、武当山运管局联合开展多次“打非治违”行动,并在土关垭、江北等地联合公安交警部门实施多次针对性的重点打击行动,并在水都论坛上对整顿结果予以了公示,严厉打击了非法营运的蔓延势头,维护了客运市场的稳定,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群众生活质量的提高,私家车作为-种代步工具逐步进入寻常老百姓的家庭,部分社会人员在利益的驱使下,使用私家车从事丹江到十堰的非法营运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规定,私家车未经许可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属于违法经营,道路运管部门应严厉打击并处以三万至十万元的行政处罚,所以对于私家车是不能参与到营运中来的,更不能对其进行认证和注册。
从事道路旅客运输,国家有着严格的规定,一方面车辆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挂靠正规运输企业并参加年检、季度检,购买承运人责任险,且发班时做到每日必检,每班必检,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从业资格。这些都是私家车不具备的,因此私家车是不能从事旅客运输活动的,他们也没有正规的发票向旅客提供。
2021年4月22日开始,十堰综合执法支队联合丹江、竹溪、竹山、武当山、郧阳、郧西各运管部门开始为期三个月的“大战一百天、 打非保平安”专项行动,目的就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打造良好的道路运输营商环境,满足广大群众对交通运输高质量的需求。今后,我们将建立联动和长效机制,在全十堰市范围内形成“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同时也呼吁大家为了自身的安全,远离“黑车”,我局将在车站、客货运集散地等设立投诉举报箱,畅通投诉渠道,欢迎社会各界对我们工作的监督。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丹江口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