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53号建议答复的函
丁小丹、柯尊杰、鄂秀云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规范跳广场舞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五城联创工作的不断深入,城市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各类游园、小广场相继投入使用,为广大市民提供了更多的休闲健身场所。同时,广场舞作为一项低成本的健身社交方式在风靡的同时,也带来“噪音扰民”的困扰。为解决跳广场舞噪音扰民的有关问题,近年来,我局将广场舞噪音扰民的工作任务下沉到每日巡查的城管执法人员身上,巡查人员采取定人、定责、定岗的原则,对辖区内老广场、七秀园、康济园、水之源等游园场所进行不定时巡查,要求晚班执法人员及时向组织者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讲解,提出了“限区域、限时段、限音量”的“三限”措施,希望广场舞爱好者在健身时,能严格控制广场舞的音量、规模和时间。
下一步,我局将向市政府汇报,召集相关职能部门尽快出台相关规章制度,为广大居民提供一个正常的生活和休息环境。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丹江口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1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