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案办理情况
2020年,市政府共收到市政协交办的委员提案84件。内容涉及经济建设方面10件,占11.9%;社会建设方面45件,占53.5%;生态文明建设方面4件,占4.8%;文化建设方面22件,占26.2%;政治建设方面3件,占3.6%。
84件委员提案涉及市政府24个承办单位,按照规定时限和程序已全部办理答复完毕,已向委员送达提案答复函105件(含分办件)。市政府办公室共收到委员反馈的《征询意见表》255份。其中:委员表示满意247份,基本满意8份,满意和基本满意率100%,沟通率100%。
委员提案已经得到解决或采纳的有35件,占41.7%;委员提案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的有46件,占54.8 %;委员提案因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留待以后有条件时研究解决的有3件,占3.5%。
二、主要做法
市政府及各承办单位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本着对委员负责、对人民群众负责的宗旨,强化责任,狠抓落实,解决了一批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有力推动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市政府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继续实行市长、副市长牵头领办委员提案制度,李翔同志多次对提案办理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和安排部署,参与分办、领办、督办全过程;分管副市长在交办会后,迅速就提案办理工作进行专题安排部署,明确责任分工,提出具体要求;市政府将办理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内容,组织专人具体落实办理工作,各承办单位建立和完善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承办股室办理落实、办公室督办协调”的工作机制,逐级压实工作责任,做到任务、责任到人。
(二)创新工作方式,规范办理流程。注重办理工作方式方法的创新,积极推行现场办公、联合督办、重点办理、不满意件“二次办理”等方式方法。继续实施重点提案领办制度,对一些涉及面广、办理难度大的重点提案,市政府相关领导都积极参与会商和检查督办,极大地提升了办理质量,发挥了很好的示范引领作用。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分解落实市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建议和政协十届四次会议提案办理任务的通知》(丹政办发〔2020〕9号),将所有提案进行了登记、分类和认定,按照“归口办理”的原则,分解落实到市直各责任单位办理。拟定印发了《提案办理工作须知》,对提案办理的要求、格式、办结时限以及操作流程进行明确,确保了提案办理工作层层有人抓,件件有着落。
(三)狠抓督办落实,强化办理责任。严把进度关,市政府政务督查室会同市政协提案委及时跟踪掌握各承办单位的工作进度,将各单位的办理进度进行登记,分析查找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在办理过程中采用电话催办、上门督办、跟踪督办等多种形式,将督办检查贯穿于办理工作的始终;严把答复关,各承办单位提出的答复意见,经承办单位领导审核后统一交市政府政务督查室再审核,对不符合办理要求、敷衍应付、推诿搪塞的答复,责成重新办理,市政府政务督查室定期对提案办理进展情况进行通报,确保办理质量。
(四)注重问题解决,力求工作实效。各承办单位把“办实事、求实效、抓落实、解难题”作为办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委员们满意不满意、赞成不赞成、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办理质量的重要标准,在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在现有政策框架内想办法,在具体落实上出实招,努力做到能迅速解决的问题不拖拉,一时难以解决的不回避,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提案和委员反复提、多人提的提案重点办理,着力解决“重答复、轻落实,重送达、轻回访”等问题,真正把办理工作从“办文”转到“办事”上来。
市政府及各部门将进一步增强提案办理工作的责任感,强化组织,抓好落实,做到让政协委员满意、让人民群众受益,为打造宜居宜业宜旅的现代化生态滨江城市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