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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51号提案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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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20年10月13日 11:20:14
发布机构
丹江口市人民政府
文号

李郧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违法、违章建筑管制工作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您提案中所反映的违法、违章建筑具体问题,多数为历史遗留原因所致,属房地产开发商纵容,物业公司不作为,对违建房屋原材料进出小区管控不力,违法建设人法律意识淡薄造成,辖区相关监管部门监管不到位所致。

我局现对新增违建实行“零容忍”。对新增违建实行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制止、第一时间拆除,并且加强巡逻,从源头上杜绝乱搭乱建现象,以更严更实的工作标准来保障控违、拆违工作。

2019年全市城区共计拆除新增违建91处12629㎡,依法拆除违法建设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发展大计,对待违法建设,我们态度坚决、行动果敢,去年以来城管执法局重锤攻坚拆“违建”,依法拆除了一批影响大、市民反映强烈的违法建设案件,力度空前,群众拥护,成效明显。如:环城南路荣华钢构2处违建、新港大道天海加油站旁违建、均州老街1200㎡篷房违建、红花路23号楼旁1000㎡违建、水都花苑公共露台违建、鸿昌御景园楼顶违建、火车站前广场违建、沧浪州生态湿地公园套口桥砂石场三处违建、三管殿安乐河村、蔡湾村8处1200㎡违建拆除。

对丹赵路办事处计家沟4栋别墅共计1680㎡违建、三官殿第二水厂东侧山坡4栋别墅共计3200㎡违建、三官殿办事处许家畈河道1栋别墅共计400㎡违建、三官殿第二水厂西侧山坡1栋(2户)别墅共计700㎡违建进行了依法拆除。

您提案中所反映的右岸新建成小区乱搭乱建问题,由于均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并且违建房屋多数处于高层楼盘顶部,存在拆除施工难、拆违成本高、危险系数大等不利因素,对我局执法工作造成困扰。对于这一“痼疾”,我局已多次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待明确意见后依法依规联合相关部门予以查处。

您提案中指出的几类违建现象,目前我局正试图采取以下办法来遏制、消除。由多部门联合行动,启动冻结房产登记抵押手续,让违建房屋无法交易和获得抵押贷款;由于存在违建的房屋将会在产权登记系统中显示为产权冻结,业主也不可能通过赠与、法院判决等方式完成房屋过户;直到违法建设拆除后,相关部门将书面通知房管部门解除冻结,这些房屋才能重新进行抵押、产权登记等业务。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丹江口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0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