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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36号提案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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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20年10月13日 11:09:08
发布机构
丹江口市人民政府
文号

闫玲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城区交通拥堵问题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您提案中建议、办法和要求第3条“大力推行共享单车,积极倡导绿色出行”属我局职能职责,现从5个方面答复您的问题。

一、共享单车优缺点

共享单车优势:共享单车作为共享经济的一种新形态,它的出现,给消费者带来了全新的消费体验,方便了市民出行,缓解了城市公共交通压力,目前来看是解决了居民出行“最后一公里”的问题,有助于建设一个低成本、高效率的社会,倡导了一种健康、环保的生活方式。

共享单车缺点:共享单车设计理念就是随走随停,为用户提供更方便的用车服务,可是这也导致了随意停放现象严重。而且,城市里的空地资源有限,也没有明确的自行车停放区域,这些都容易导致随意停放问题。共享单车占道,随意停放在一定程度上会为城市交通和市容环境带来负面影响。

二、查获违规投放、运营共享单车案件

我局分别于2019年4月14日、5月23日城区查获“迷你单车”、“哈啰助力车”两起未经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许可进入城区违规投放、运营共享单(电动)车。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对涉事企业进行了立案查处工作。

三、共享单车拟进入我市城区运营相关情况

因共享单车进入城区运营将占用我市城市公共资源,在进入之前必须经市政府和相关主管部门审查同意,且需严格按照要求办理相关许可手续后才能准入。

现哈啰单车正在积极与我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进行汇报、接洽、沟通,待下一步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许可后即可按照有关规定进入城区投放、运营共享单车。

四、对于非机动车乱停乱放及流动商贩占道经营的管控措施

按照《十堰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依法拖移和行政处罚占用人行道以及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以外的其他区域违法停放非机动车的行为。2019年对城区道路沿线非机动车乱停乱放进行集中整治75次,出动300余人次,清理、暂扣各类违规停放非机动车1140余辆。跃进门四岔路口常年定点两名城管队员在该区域进行城市管理,中午、晚上由流动巡查城管队员进行机动巡查管理。

五、严管重罚,让非机动车停放整齐有序

一是广泛宣传。抽调城管队员对“沧浪州步行桥”、丹二路等城区主干道电动车停放秩序开展了乱停靠秩序整治,以宣传为主,处罚为辅,做好先期规范引导。要求违规乱停电动车主在微信朋友圈发布违停改正承诺和车辆停放法规宣传,集齐20个赞后,放行违停车辆,拓宽非机动车停放秩序宣传渠道,引导市民规范有序停车。

二是划好车位。结合左岸城区“五纵六横”停车现状,广泛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建议,印发了《丹江口市公共停车场(泊位)管理的实施意见》。在城区主要路段规范划定标准机动车位1029个、非机动车位8170个、机动车停车“P”标志281个、非机动车标志(图形)共计594个、清除不符合标准停车位和标志标线200余个、非机动车挡车器1130米。

三是严管重罚。联合交警等部门,先后对电动车乱停乱放、各辖区私划车位、私装地锁、违法投放电动共享单车开展了系列整治活动,共拆除违规设置地桩、锥桶120处、共享单车222辆,通过整治,打通了人行通道阻梗塞,让市民散步出行更加安全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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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丹江口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0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