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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74号建议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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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20年10月13日 09:14:01
发布机构
丹江口市人民政府
文号

段敏、陈绪文、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全市公益广告宣传投放及管理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你们所反映的缺乏统一规划指导的建议,我局将按照《十堰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丹江口市城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积极协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编制《城区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和《城区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技术规范》报经市政府批准后,由市城管执法局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监管。

我局也将积极向市政府汇报,聘请具备资质的专业设计公司负责编制丹江口市《城区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和《城区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技术规范》,经市规委会审定后报经市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你们所反映的户外公益广告投放数量不足,质量参差不齐的建议,我局将在今后审批户外公益广告时严格控制其发布时间、发布面积、发布地点,对不按照设置审批要求设置的将严格按照相关法规予以查处。


丹江口市委、市政府已经将创文工作列入我市2020年 “七件大事”之一,我局将积极向市五创办、创文办汇报、沟通,按照相关要求增加城区公益广告覆盖面,截至目前已分别在沿江路、均州一路、丹江大道、水都大道等核心路段设置多处创文、创卫公益宣传广告。

今年我市将坚持“创建为民、创建惠民、创建靠民”的工作理念,全面补齐创文短板,办好民生实事。该项工作必将解决广大市民反映最强烈、意见最集中、矛盾最复杂的基础设施、环境卫生、经营秩序等问题,提升市民创文工作的满意度、获得感、幸福感。


你们所反映的户外公益广告管理力度有待加强的建议,今年以来按照市委、市政府、市五创办、市创文办的统一安排部署和《关于推进2020年度“十大惠民工程”、“十大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市城管执法局自新冠肺炎疫情以来对城区户外广告和招牌、公益加商业广告成立整治工作专班进行了全面集中整治。先后对户外广告和招牌进行集中整治、“洁城行动”、“百日攻坚”整治、“城市立面专项整治”等整治活动,拆除了均州一路、人民路、沙陀营路、丹二路、水都大道、汉江大道、北京路等城区主次干道存在安全隐患、破损广告、横幅、布标等户外广告和招牌15000余平方米,点位2300余处,下达责令整改文书40余份,立案查处7起违规设置户外广告案件。

    通过对街道和商圈内的一店多招、陈旧牌匾、无手续户外广告、存在消防安全隐患以及涉及高空安全的违规户外广告和招牌开展的专项整治行动和立案查处工作,有效改善了区域营商环境。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丹江口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0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