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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号建议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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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20年10月13日 08:43:02
发布机构
丹江口市人民政府
文号

张华、李拥军、程宗国、陈永蕊、李军东、孟现华、曾吉华、高富明、李天有、官云芝、刘玉娟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关注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丹江口市农村“三留守”人员关爱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丹政办发〔2019〕13号)文件规定,由团市委负责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指导和督促各中小学对农村留守儿童受教育情况实施全程管理,加强教育关爱,强化农村留守儿童与父母的情感联系和亲情交流。由市民政局牵头做好并统筹推进农村“三留守”人员关爱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为了解决全市留守儿童、散居孤儿和困境儿童的关爱服务问题。在市民政局组织下,全市配备了乡镇儿童督导员16人,村儿童主任194人,负责开展信息排查和更新、家庭走访、监护指导、工作报告、政策链接、儿童关爱保护服务场所管理等,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预防宣传、及时发现并解决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困境儿童和散居孤儿保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并把符合条件的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及其家庭纳入社会救助体系,享有最低生活保障。还通过市慈善总会开展“童享阳光”活动,为104名困境儿童发放生活资助款31.2万元。疫情期间,依照城市人员500元、农村人员300元的标准,对生活困难的留守儿童给予生活物资补助。

团市委以“双结双促”活动为载体,结合驻村帮扶工作和团干部联系青少年制度,对贫困留守儿童进行“一对一”“一对多”结对帮扶。通过开展“希望家园”、希望微心愿公益活动、希望助学项目、防疫期间专项帮扶项目等系列公益活动,对困难留守儿童进行物资帮扶、爱心助学。结合“三下乡”活动组织大学生志愿者、社会志愿者等志愿服务资源对贫困留守儿童开展学业辅导、亲情陪伴、法律教育等志愿服务。

市教育局要求各学校将“关爱留守儿童”工作纳入重点工作内容,把留守儿童入学情况、教育关爱情况列入开学检查的重要内容。要求学校准确掌握留守学生信息,并建立留守学生档案,加强学校、班级与学生家长及其他监护人的联系。为留守学生配备帮扶教师,设立亲情电话,把心理健康教育和生命安全教育纳入常规课程等,引导他们健康成长。同时,加大农村寄宿制学校的建设力度。近年来,建设了10所学校校舍,并对部分学校的学生宿舍楼和教学功能室进行了改造。

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加强推进留守儿童关爱保护设施建设。市民政局计划“十四五”期间,在城区三个城乡结合的办事处(丹赵路、三官殿、新港)和7个人口较多地乡镇(凉水河镇、石鼓镇、习家店镇、浪河镇、龙山镇、均县镇、六里坪镇)建设留守儿童托管中心,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满足留守儿童校外托管的需求。

二是完善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培训和考核机制,督促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按照《儿童督导员工作指南》和《儿童主任工作指南》,把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落到实处细处。

三是加强与团市委等相关部门的协作。通过志愿服务、大学生暑期实践等项目,开展“情暖童心”“暑期支教”等系列公益活动,让留守儿童在学业上得到帮助,在感情上的到陪伴,引导留守儿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

四是通过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为留守儿童提供心理咨询、心理辅导等专业性服务。同时,为学校、留守儿童服务机构提供心理健康课程方面的服务。

五是联合市法院、市检察院、团市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等部门,开展法治进校园、进社区、进村组等活动,针对重点对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强化全民法律意识。同时,对侵害留守儿童合法权益尤其是人身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厉打击,营造有利于留守儿童成长的安全环境。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丹江口市民政局

              2020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