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方清、汤灵芝 、徐军代表 :
您提出的《关于对城区道路交通信号灯进行优化调整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2019年以来,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城区道路通行能力,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对城区信号灯控路口配时进行了优化,设置了不同时段(平峰与高峰、正常工作日与节假日等)的通行方案,大大减少了道路拥堵现象的发生,全年未发生长时间大面积道路拥堵情况。
针对您所提出的建议:1、三角地(好邻居超市附近)信号灯人行横道绿灯时间较短的问题。目前,三角地往水源公司方向人行绿灯为30秒(包括黄闪灯3秒),应能满足行人通过马路的需求。下步,交警大队将通过实地调研论证后,根据不同时段车流量和人流量的情况,考虑不同年龄和不同身体条件的人群,适当延长人行灯通行时间,确保行人和车辆安全有序通行;2、施工桥左岸沿江路口车辆绿灯通行时间较短的问题。沿江大道与人民路和水都大桥交汇,此路口是我市左右岸通行最快捷的唯一通道,车流量很大,且大多数车辆均在人民路与水都大桥上通行,而人民路道路狭窄又是城区左岸主要通道,车辆容纳量较低。相比之下,沿江大道道路较宽,车流量较小,为了最大限度保障人民路通行效率,目前,沿江路方向信号灯设置时长较短。但车流量是动态不断变化的变量,根据沿江路车流量的变化,保障不堵车,我们将实时调整不同路口的绿灯通行时间;3、右转灯根据实际情况常绿问题。目前,我市右转信号灯常绿实施的规则是,车辆由道路狭窄驶入道路较宽的右转道口均常绿,目的是防止因信号灯设置红灯将车辆滞留在狭窄道路上造成交通堵塞。下步,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将进一步实地论证,最大限度优化信号灯设置,能够右转常绿的应调尽调、能够增加绿灯时长的应增尽增,大力提升通行效率。
你们的提案建议,我局将高度重视,科学论证,积极推进。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丹江口市公安局
2020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