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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31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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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19年09月16日 16:00:00
发布机构
文号

赵长志、徐杰锋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老年人“保健”产品管理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保健食品事关中老年人群身体健康,我局一贯重视保健食品的监管工作,把对保健食品的监管列入了重点工作,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保健食品市场秩序。

一、工作情况

(一)加强对保健食品经营单位和产品监管。按照《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督促辖区内保健食品经营者及时办理含有保健食品经营项目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并严格落实专区(或专柜)明示销售的规定。保健食品经营者在许可的经营场所内宣传推介保健食品的,其宣传内容必须与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保持一致,并能保存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和供货者的营业执照、生产或经营许可等证明文件。

(二)加强对营销场地出租方的监管。我局采取多种方式告知承接对外会议业务的宾馆、酒店、社区、餐饮服务场所等易进行会销的公共场所所有者,使其知晓打击保健食品非法会销专项行动的相关要求,不得为非法会销提供场地和相应服务,在接到以举办“健康知识讲座、产品推广会”等名义进行非法宣传销售活动业务的,我们采取有效措施及时阻止。对违反规定的,依据《食品安全法》相应规定对违法活动组织者和场地服务提供者从重处罚。

(三)加强宣传教育,营造社会共治的监管氛围。我们积极借助“食品安全伴你行”活动、科普基地和宣传活动,开展食品安全“五进”(进机关、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食品安全大讲堂”等活动,联合乡镇、社区开展上门宣传,紧紧围绕“保健食品不能替代药物”的核心理念,强调保健食品和普通食品、药品的区别。通过现场开展咨询服务、曝光违法案例、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揭露保健食品非法营销欺骗性和危害性,揭穿违法分子的惯用伎俩,使群众对保健食品功能作用有一个准确的把握,有效提升他们识真辨假和防范欺诈的自我保护能力,引导群众理性消费保健食品。

(四)部门联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充分发挥社区食品安全信息员、协管员的作用,加强对重点场所的摸底、排查,主动收集保健食品营销方面的信息,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对“营销”行为提早介入、及时打击。对摸排出的非法营销线索,及时加强与公安等相关职能部门的协作,及时互通信息,深挖案源线索。加大对保健食品虚假广告的监测,发现虚假广告及时处理。并加大对以会议、讲座等方式从事违法宣传、销售保健食品行为的联合打击力度,达到社会广泛参与、部门齐抓共管的目的。

二、下一步打算

我局将继续开展保健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外,还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综合治理:1、加强与公安、医疗卫生、新闻媒体、社区等部门的沟通协作,信息共享;一旦发现违纪违规的,严厉打击。2、排查辖区保健食品存在的安全隐患,将排查出的问题隐患进行分类登记,做到底子清、情况明、目标准;对存在消费者投诉、开展会销活动和有案底的企业要实施重点检查。3、加大处罚力度,对保健食品营销欺诈行为要一查到底,该处罚的必须处罚、该曝光的必须曝光、该移送公安机关的必须移送。4、严明工作纪律,监管人员必须认真对待和及时受理消费者对保健食品营销欺诈的投诉举报,对消费者投诉举报做到有诉必接、有接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复,对工作中作风拖拉、落实不力,将开展追责问责,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5、充分发挥12315投诉举报电话的作用,鼓励消费者、社会大众积极举报保健食品违法违规行为,汇集社会各方力量,形成强大的社会监督合力。

感谢您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丹江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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