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四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三农”工作中加大对“1号文件”的研究和落实力度》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按照中央、省、十堰市“1号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农业强,农民富、农村美”的总要求,连续15年制发我市“1号文件”,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农业产业化、农产品加工、美丽乡村建设和农村改革等“五大工程”,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向好发展,为加快建成宜居宜业宜旅的现代化生态滨江城市做出积极贡献。截至2018年底,全市实现农业总产值50.42亿元,农产品加工产值135亿元、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370元,同比分别增长3.6%、12.5%、10.1%。
一、思想高度重视。中央、省、十堰市1号文件出台后,我市迅速掀起学习热潮。市四大家领导相继召开专题会传达学习文件精神。市委、市政府先后多次召开由农口各单位及相关涉农部门参加的全市农业农村工作联席会议,学习研究1号文件精神,并组织专班,深入各镇办、涉农企业实地进行调查研究,为全市农业农村工作问诊把脉。在深入调研基础上,专班着手全市一号文件的起草工作,广泛征求各市直单位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并通过市政府常务会、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后,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步伐扎实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丹发〔2019〕1号)文件。
二、加强任务分解。将1号文件目标任务分解到各镇及相关市直单位,并以两办的文件印发全市。同时组织农口各部门及相关市直部门召开会议研究考核指标,在征求相关部门及市领导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三农”考评方案,确保“三农”工作取得成效。
三、建立工作推进机制。近期,我市先后出台了《丹江口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任职的通知》、《关于成立丹江口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的通知》等文件,《丹江口市关于全面学习浙江“千万工程”经验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方案》和《丹江口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2019年度实施方案》等文件也已起草完成,将于近期送市委、市政府审核。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定期召开全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各成员单位今年目标任务,建立定期上报工作进展情况等工作机制,推动全市乡村振兴工作有序开展。
四、加强督办检查。为确保1号文件精神落到实处,我们组织专班定期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办,完善“三农”综合考评制度,市财政每年预算资金100万元,对做好美丽乡村建设等乡村振兴工作的乡镇、村、市场主体等进行表彰奖励,以此激励各地工作的积极性。
我们相信,“三农”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下,一定会越做越大、越来越强,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丹江口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