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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18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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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19年09月16日 11:15:00
发布机构
文号

王瑞华、刘启军、张燕、彭亮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整治社会车辆占用公交停靠站港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实施了智慧交通建设(一期),其中对城市停车位、公交专用停靠点标线进行了重新实划,并安装了18套智能违停抓拍球机,实现了违法停车自动抓拍的功能,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停车占用公交车站点车位的现象,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但是由于经费原因,智能违停抓拍球机在城区设置的点位还不够,张家营小学、均州一路老广场、电信局门口、沙陀营路、大坝二路等沿线站点暂时还没有安装智能抓拍设备。

    2019年,我局将针对社会车辆占用公交站点停车的现象进行严厉打击。一是施划标线时进一步明确公交车专用停车位标志,设置提醒标牌,提醒社会车辆不得占用公交站点车位;二是投入警力,采取不定时的方式加大巡查处度,对违停占用公交站点的车辆依法处理;三是积极向市政府报告,争取经费,力争在违法现象严重的站点安装智能抓拍摄像头,24小时监控,遏制社会车辆占用公交站点停车位现象的发生,把“公交优先”落在实处,保障公交车正常停靠。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丹江口市公安局

2019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