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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17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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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19年09月16日 11:12:00
发布机构
文号

杨雪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治理机动车辆乱停乱靠和非法占用公用停车位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对城区停车位进行了施划,共新增施划机动车泊位729个、非机动车泊位34个、停车标示P字87个。其中,大坝一路机动车泊位32个、大坝二路机动车泊位147个、丹赵路机动车泊位89个、沙陀营路机动车泊位93个、车站路机动车泊位66个、和平路机动车泊位15个、生产路机动车泊位40个、丹江大道机动车泊位225个、丹江大道非机动车泊位34个。加上2008年丹二路施划的停车位和专业停车场的车位,城区机动车停车位已达2200余个;但仍与需求差距甚远。

为了进一步推动停车场建设和规范城区停车,我局将积极与建设、规划、城市综合执法局等部门作好配合,合理选点,推进停车场建设。同时,加大对城区乱停乱放违法停车的打击力度,增设智能违停抓拍点位,采取人工查处和电子设备查处相结合的方式,规范城市停车。对门前私设停车位的行为坚决予以打击和拆除,对商户独占停车的行为,会同城管部门进行处理,还公共停车位于广大市民。

你们的提案建议,我局将高度重视,科学论证,积极推进。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丹江口市公安局

2019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