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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2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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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19年09月16日 12:02:00
发布机构
文号

范元君、赵晓明、谢霞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完善农田灌溉排涝设施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对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的组织领导。抢抓新一轮机构改革机遇,进一步强化对农田水利工作的组织领导,将水务部门、财政部门、发改部门的农田水利建设项目进行整合,统一划归农业农村局领导,成立专门机构、配齐人员负责建设管理农田水利项目,理顺体制,明确职责,完善工作机制,杜绝多方投入、管理不到位的局面,进一步加强对水利设施的领导,为全市水利设施建设和管理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进一步加大损毁建设力度。按照先急后援的原则,统筹用好农田建设相关经费,加大损毁建设力度,完善农田灌溉排涝建设,实现 “旱能浇”、“涝能排”,尽力做到旱涝保收。

三、进一步开展管护工作。以村为主成立村用水户协会  ,加强村水利工程及用水工程养护,做好水利设施及生活用水的管理、维护、经营和更新改造,充分发挥和提高水利工程的综合效益。

四、持续抓好农田建设工作。严格按照好高标准农田建设八字方针要求:整(整治田块,提高农田平整度)、肥(改良土壤,提升土壤有机质含量)、水(建设灌排设施,增强旱涝保收能力)、路(整修田间道路,提高田间交通配套水平)、林(完善农田防护林网)、电(配套农田输配电设施)、技(加强农业科技配套服务)、护(强化后续管护),完善蓄水池、供水管道、排水渠等互联互通,进一步落实好服务、检查、督导、验收等措施,办好示范样板工程,确保旱涝保收,发挥其综合效益。

下一步,市农业农村局将以机构改革相关职责整合为契机,积极协调对接,积极争取农田建设项目,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联合镇、村加大维护管理,确保农田灌溉随时正常使用,实现土地遇旱能浇、遇涝能排,确保粮食增产、农业丰收。

  

丹江口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