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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3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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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19年09月16日 11:53:00
发布机构
文号

曾吉华、巴玉、朱虹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山区蔬菜产业发展扶持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鼓励山区蔬菜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及做法

(一)我市已结合精准扶贫工作出台了相关政策。1.产业补助政策:种植蔬菜、中药材、优质水稻、草木花卉的,每亩每年补助1000元。2.土地流转补助政策:贫困户将特色产业基地、耕地、山场通过流转、入股、托管给农业龙头企业、农业合作社、能人大户的,属于2016年至2018年新增加连片流转贫困户土地面积50亩以上、期限在10年以上的;流转特色产业基地、耕地的,一次性给予贫困户500元/亩补助;流转山场资源用于特色产业基地建设,一次性给予50元/亩补助。

(二)积极向湖北省、十堰市争取蔬菜项目。近3年来,我市共争取到省市级蔬菜产业发展项目12个,其中省级2个,十堰市级10个。项目资金共115万元,其中六里坪镇省市级项目6个。有效促进了我市蔬菜产业发展。

(三)我市出台了《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 做好“三农”的若干意见》,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以及新引进的实施农业产业化发展和现代农业产业化基地建设的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按照《丹江口市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奖励办法(试行)》给予奖励。

二、下一步加大山区蔬菜产业发展的打算

一是建立我市蔬菜产业发展基金,加大对全市蔬菜产业的支持力度。二是加大对省、十堰市蔬菜项目的争取和绩效管理力度。使财政扶持山区蔬菜产业发展的资金发挥应有的作用。三是结合乡村振兴和精准扶贫,用好目前我市已经出台的鼓励蔬菜产业发展的政策,为各镇办在蔬菜产业发展上提供指导基地建设,技术培训等服务。

丹江口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