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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52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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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19年09月12日 21:27:00
发布机构
文号

黄开均、赵云、朱粉红、黄晓玮、李波、詹国栋、吕静丽、杨国琴、饶双陆、刘甲林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水都后花园”凉水河镇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凉水河镇现在实施的总体规划于2008年由十堰市规划设计院编制,并于2009年9月由丹江口市人民政府批复,规划期限为2008-2020年。规划实施几年来,在总体规划指导下,该镇集镇建设取得了良好的发展。为适应新形势下凉水河镇发展的需要,实施城乡区域统筹发展,推进城镇化进程,加快特色集镇建设步伐,促进凉水河集镇跨越式发展,为打造“水都后花园”提供动力和活力,凉水河集镇总体规划的修编是十分必要的。我局积极支持凉水河镇总体规划的编制,并将给予必要的技术支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十五条规定,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丹江口各集镇总体规划已纳入我局2018年工作计划,我局将协助加快凉水河集镇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加强技术指导和支持,并按法定程序评审报批,以加快集镇的开发建设。

二、在移民安置点、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建设和打造亮点方面,应加强规划引领,立足资区位特点和资源源优势,把移民安置、易地扶贫搬迁与新型城镇化、生态移民、产业发展结合起来,科学选择有代表性的安置点进行进一步优化深化设计,制定切实可行的规划建设方案。我局将配合相关移民安置点、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建设,积极提供高质量、高标准规划设计服务。根据规划定位和经济社会长远发展方向,遵循因地制宜、彰显特色的原则,进行科学分类,进一步完善安置点服务功能、美化居住环境,完善后续产业配套工程建设,建设和打造能体现地域特色、乡村特色和文化特色的示范性安置居民点,以点带面,促进“水都后花园”建设.

三、新一轮丹江口市城乡总体规划中已将凉水河镇镇区范围1.31平方公里建设用地范围作为凉水河组团,纳入中心城市总体规划范围。凉水河组团位于中心城区北部规划,用地面积约1.31平方公里,生态环境良好,旅游资源丰富。该组团功能定位为绿色农产品加工基地、丹江生态休闲旅游组团,以居住、公共服务配套、旅游服务为主。我局将根据新一轮《丹江口市城乡总体规划(2016—2030)》确定的中心城区规划范围,对凉水河组团的规划建设,严格按照城市中心规划区范围进行规划管控,进一步加大规划管理力度。

四、规划江北一级路,是丹江口市江北四大乡镇之间沟通联系的快速通道,路线起点位于凉水河镇江口,途经凉水河镇、石鼓镇、蒿坪镇、习家店镇。规划设计速度为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1米(集镇路段路基宽26米),双向四车道,现正在进行规划设计、论证申报等前期工作,项目规划建设工作由丹江口市交通局具体负责实施。在前期规划中,已结合地方政府意见,加强一级路与沿线城镇的联系,在江北一级路与凉水河集镇之间设置了连接线,使集镇与一级路的连接更加快速便捷。西侧与集镇规划区外围汤湾连接,北侧与集镇(白龙泉村)内部规划道路顺接,构成约3.6公里环形连接线。连接线路基宽度26米,构成凉水河东北部区域循环通道。大东沟桥头—财神垭—集镇段,现状有村级道路相通,也是集镇内部南北交通联系的重要通道。在集镇镇域交通规划中可考虑建设为主要村级联系通道,适当提高建设标准,并与其他村级道路形成便捷快速的镇域交通系统。  

丹江口市城乡规划局

2018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