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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47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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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19年09月12日 21:25:00
发布机构
文号

刘甲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请求市政府加强对凉水河集镇规划》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凉水河镇现在实施的总体规划于2008年编制,并于20099月由丹江口市人民政府批复,规划期限为2008-2020年。规划实施几年来,集镇建设取得了良好的发展,但随着集镇镇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集镇道路交通及周边重要基础设施的建设发展,现有的总体规划已不适应集镇建设的需要。

为适应新形势下凉水河镇发展的需要,实施城乡区域统筹发展,推进城镇化进程,加快特色集镇建设步伐,促进凉水河集镇跨越式发展,为打造“水都后花园”提供动力和活力,凉水河集镇总体规划的修编是十分必要的。修编后的集镇总体规划将成为指导该镇各项建设的法定依据,有利于统筹整合各种资源,实现集约高效发展和城乡经济社会良性互动,有利于加速“滨江集镇”“水都后花园”建设,促进丹江口市宜居宜业宜旅的现代化生态滨江城市建设和发展。

我局积极支持凉水河镇总体规划的编制,并将给予必要的技术支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十五条规定,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丹江口各集镇总体规划已纳入我局2018年工作计划,我局将协助加快凉水河集镇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加强技术指导和支持,并按法定程序评审报批,以加快集镇的开发建设。

 

丹江口市城乡规划局

2018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