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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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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19年09月12日 21:24:00
发布机构
文号

杨克富、巴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在市医院和实验小学附近架设人行天桥的建议,我们非常关注和重视,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多次到现场进行踏勘和研究。从技术上讲,根据《城市人行天桥与人行地道技术规范》中规定,天桥桥面净宽不宜小于3.0米,地道通道净宽不宜小于3.75米;天桥与地道每端梯道和坡道的净宽之和应大于桥面净宽的1.2倍,按规范要求该路段很多地方人行道宽度不到3米宽,不符合规范要求;各种管线占满了人行道的地下空间,道路两侧建筑离车行道也比较近,天桥的基础与建筑物的安全距离无法满足规范要求,一旦施工可能对附近建筑物造成安全隐患,因此目前您所提出架设人行天桥的建议,从客观和技术上都不具备实施条件。经观察发现,该路段在上下班和学生上学放学时段人、车流量较大,接送学生的车辆(包括汽车、自行车、电动车)停靠路边造成拥堵。

针对目前交通拥堵的问题,一方面需要执法部门加大对沿主要街道人行道上违章停靠车辆以及临街商铺占道的管理;另一方面需要交警部门加大对车流量上下班高峰期间的控制,适当进行车流量分流调整,交管部门也在学生上下课的时候在交通比较拥堵的街道设置绕向行驶牌,并且由交警定时值班,组织附近交通。

今后我局将按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在对该区域周边进行改造时,严把只拆不建关,拆除的地方全部用于配建停车设施和公共绿地,努力为改善城市交通环境营造良好氛围。

丹江口市城乡规划局

2018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