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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98号建议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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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19年09月12日 21:20:00
发布机构
文号

闻静涛、黄丽波、李玉琴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法治教育深化法治丹江口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加强村(社区)法治宣传教育,深化法治丹江口建设,特别是加强村(社区)干部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就必须紧扣村(社区)普法教育的特点任务与需求,有针对性的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始终把村(社区)的干部作为切入点和维权点,不断创新村(社区)法治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经常性的开展内容丰富多彩、形式别具一格、寓教于乐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有效的法治宣传活动,才能将法律知识渗透到村(居)民的日常生产生活之中,引导村(居)民学法、守法、用法,这样才能使村(居)民应用法律的武器解决各类矛盾纠纷和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才能教育广大村(居)民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一、开展三个活动,助推普法教育

(一)找准村(社区)最佳时机普法。针对村民居住分散、工作不固定等特点,抓住农闲两季和节假日,结合重大涉农政策法律出台,集中时间,集中人员,深入农村开展各类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同时,针对农村转移劳动力、刑释解教人员等特殊群体,则通过定时、定点、定人落实辅导和发放法律服务联系卡等形式,确保应学尽学,不留死角。

(二)利用各种纪念活动普法。以“12.4”全国法治宣传日为主线,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6.25土地日和税法宣传月、综治宣传月等纪念活动,会同市直相关部门,面向广大农村、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以村民生活生产息息相关的法律为重点,广泛宣传普及法律法规知识。

(三)精心设计主题活动普法。在农村实施以“讲法律课、送法律书籍、设法律咨询点、播放法治宣传片、演法治文艺节目、办法治宣传栏、树学法示范户、培训法治宣传员”为内容的农村普法网络,组织开展送法进村入户到田头和“一学三讲”、法律服务等农村普法主题活动,为新农村建设奠定了法治基础

二、注重三个结合,提高普法质量

(一)普法与解决村(社区)实际问题相结合。注重把开展农村普法教育与解决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结合起来,引导建立起农村党员为主体,以村民纠纷调委会为中心的农村法律宣传服务网络,推动农村民主化、法治化进程。

(二)普法与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社区”相结合。围绕新农村建设,坚持并深化“依法建制、以制治村、村民自治、民主管理”的农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模式,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丰富和拓展了农村普法依法治理的内涵。促进农村基层民主的发展,夯实新农村建设的法治基础。

(三)普法与倡导村(社区)文明新风相结合。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坚持依法治村与以德治村、以德兴村相结合,大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荣辱观教育和“文明户”、“五好家庭”等创建活动,把“以和为贵”、“和气生财”、“家和万事兴”之类的古训,写在纸上、贴在墙上、讲在会上、挂在嘴上、记在心上、落实在行动上,让浅显易懂的做人处事之道,融入到弘扬人间美德、倡导文明新风之中,从而大大地增强农村普法教育的实效性,形成“家庭和睦、邻里团结、敬老爱幼、遵纪守法”的社会主义新风尚。

三、抓好三个落实,确保普法取得实效

(一)抓好村(社区)普法宣传。我市“七五”普法规划把农民普法教育作为普法重点对象之一,明确把学法用法作为农村“两委”干部选任用、奖惩评先的重要依据。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在新农村建设中加强农村普法教育的决心和信心。

(二)抓好村(社区)普法队伍建设。在村(社区)普法教育中,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送法下乡”“法律进社区”活动,组织和发动各驻村精准扶贫单位,帮助村(社区)建立一支责任到人、任务明确、素质较高的村(社区)法治宣传队伍,培养一批村(社区)、组、中心户“法律明白人”,组建“村(社区)法治宣讲队伍,为村(社区)建设提供法律服务。

(三)抓好村(社区)普法阵地建设。进一步加大村民法治学校、法治宣传栏、法律图书室、十户一组“学法中心户”等农村传统普法阵地建设力度,强化对村、家庭法治文化活动的指导和扶持,充分发挥农村传统普法阵地的主渠道作用。注重下沉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等援助工作,逐步建立村级法律援助工作联系点,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实实在在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同时,注重调动农业、教育、新闻等专业部门参与农村普法的积极性,努力构建立体化、全覆盖的农村普法网络,充分利用普法园地等栏目推动新农村普法教育,扩大农村普法的渗透力和影响力。加大送法下乡村力度,经常组织市、镇两级法治文艺工作队、普法志愿者等专业人员,深入农村集镇、庭院演出法治文艺节目,讲法治小故事,把法律知识送到千家万户,送进村民心田,渗透到村民日常生产生活之中,真正使村民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用法律武器解决纠纷、化解难题,维护合法权利。

市司法局

2018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