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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75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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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19年09月12日 20:13:00
发布机构
文号

贾永江、柯尊杰、濮迎春、丁小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城区车辆乱停乱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市交通管理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市政府已将城区停车泊位建设纳入全市重点工作。目前,市公安局围绕停车问题也制定了相应方案,交警大队为责任单位,具体负责公共停车泊位的督导落实。

近年来,交警大队对城区停车位进行了施划,共新增施划机动车泊位741个、非机动车泊位34个、停车标示P87个。其中,大坝一路机动车泊位32个、大坝二路机动车泊位147个、丹赵路机动车泊位89个、沙陀营路机动车泊位93个、车站路机动车泊位66个、和平路机动车泊位15个、生产路机动车泊位40个、丹江大道机动车泊位225个、丹江大道非机动车泊位34个。加上2008年丹二路、丹一巷、丹二巷、丹三巷、丹四巷、新联铁路、老联通路施划的停车位和生产北路、水之源文化广场、沿江路等专业停车场的车位,城区机动车停车位已达2800余个,但与市民需求仍相差甚远。

为了进一步推动停车场建设和规范城区停车,我局将积极与建设、规划、城市综合执法局等部门作好配合,合理选点,推进停车场建设。同时,加大对城区乱停乱放违法停车的打击力度,增设智能违停抓拍点位,采取人工查处和电子设备查处相结合的方式,规范城市停车秩序。目前,我局正在开展电动车、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电动车、摩托车各种违法行为,效果逐渐显现。

 

丹江口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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