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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89号提案答复的函

索引号
011433020/2024-55163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23年05月28日 11:20:50
发布机构
丹江口市教育局
文号
丹教函〔2023〕74号



姜浩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切实提升家长教育能力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家庭教育是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的基础,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为加强我市家庭教育体系建设,市教育局十分重视中小学家庭教育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市教育局先后印发了《加强全市中小学家长学校建设深入推进家庭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丹教发〔2016〕69 号)、《关于中小学(幼儿园)建立健全家长委员会、开办家长学校、加强家校联系等相关工作的通知》(丹教发〔2019〕28号)《市教育局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的意见》的通知》等文件,对各学校的家庭教育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二是提升队伍素质。市教育局组织教师参加湖北省家庭教育指导师培训;各校成立家庭教育委员会,加强对班主任工作培训,提升家庭教育质量;先后邀请十堰市家庭教育教研员来丹举办家校共育工作研讨活动和“培养学习型家长,培育新时代人才”专题讲座,推动家校共育工作提质增效。

三是拓展家校共育阵地。充分发挥学校主阵地作用,依托家长学校,定期结合学生身心特点开展家庭教育活动,开展线上线下互动活动,为家长提供多元化、个性化的指导服务;红旗教育集团、大坝教育集团、实验小学、徐家沟小学加入了全国家庭教育研究会,被授牌命名,并开展了相关课题的研究;成立了具有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资质的会员为骨干的12位同志组成的丹江口市家庭教育讲师团,经常深入学校、社区、镇村开展家庭教育讲座;要求各校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把家庭教育工作纳入学校发展总体规划,通过家长会、家长学校、家委会、教师家访、家长校访等形式经常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活动,强调家长在未成年人教育中的责任让家长切实担负起“依法带娃”的社会责任,拓宽家长教师沟通的渠道,搭建家校共育平台,形成教育合力。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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