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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23号提案答复的函

索引号
011433020/2024-54920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23年06月16日 09:21:56
发布机构
丹江口市民政局
文号
丹民政函〔2023〕7号


陆彧、黄娟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培育力度激发“共同缔造”力量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聚焦主责主业,加大鼓励支持引导力度”方面的工作

一是积极针对群众关注热点鼓励支持发展相应的社会组织。近年来,市民政局作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部门,会同各业务主管部门以社会需求和行业需求为导向,积极引导以规登记各类社会组织。其中社会团体4家(行业性1家、联合性3家)主要涉及建筑行业、志愿服务等,满足了爱心企业和热心群众参与公益事业的需求;民办非企业单位17家(卫生健康2家、社会服务6家、教育行业7家、体育行业2家)使群众在就医、教育、文体娱乐、社会志愿服务等需求得到满足。众所周知,尤其是他们在疫情期间发挥了积极作用有目共睹。二是大力引导培育基层自治、自娱方面的社会组织,广泛参与社区基层治理。2022年全市备案登记在册的各类社区社会组织1417家,主要有文体活动类、社区事务类、公益慈善类、生活服务类等组织,带动社区居民广泛参与共同缔造、社区治理建设,极大的满足了社区(村)居民的自娱自乐、自我服务的需求。

二、关于“围绕群众需求,提供差异化特色服务”方面的工作。市民政局充分认识到加大社会组织培训的重要意义。2023年5月12日,市民政局按照“政府主导、专家院校合作、社会组织受益”的模式,开展第一期社会组织能力作风建设专题培训会邀请市委组织部门两新工委副书记、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授、丹江口市成长动力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理事长围绕着党建引领社会组织发展、社会组织规范化管理、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助力乡村振兴等内容进行授课,48家社会组织负责人参加培训。下一步我局将社会组织培训工作列入社会组织管理内容,建立长效机制,定期召开相关社会组织培训,让他们及时了解中央、省、市、县关于社会发展的政策,让社会组织积极热心与党和政府一道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

三、关于“加大典型培树,打造社会组织公益品牌”方面的工作。市民政局以创新社会治理为牵引,以群众需求为导向,聚焦社区社会组织发展,指导城区街道、社区成立枢纽型社区社会联合会,凝聚社区关键人物、解决社区关键小事,打造以“邻里守望、互助帮扶”为主旨服务平台。目前市集团新村社区社会组织联合创建了《红色物业》、《老街坊》、《有话微笑说·有事商量办》等公益品牌,下一步我们将在全市社区推广。《有话微笑说·有事商量办》典型案例已上报十堰市民政局,得到好评。为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助力乡村振兴2023年6月7日印发了《丹江口市城区村(社区)公益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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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丹江口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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