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工作的基本情况
今年,市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期间,市政府共收到市政协交办的委员提案99件,内容涉及经济建设方面16件,占16.16%,社会建设方面67件,占67.68%,生态文明建设方面5件,占5.05%,文化建设方面11件,占11.11%。
99件提案涉及市政府39个承办单位,已按照规定时限和程序全部办理答复完毕,共向市政协委员寄送提案答复函150件(含分办件)。市政府办公室共收到委员反馈《征询意见表》233份,其中表示满意228份,基本满意4份,不满意1份,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99.6%。实现了办结率100%,见面沟通率100%,委员满意和基本满意率95%以上的工作目标。
二、办理工作的主要做法
市政府始终坚持把做好提案办理工作作为拓宽工作思路、落实工作部署,实现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重要途径。积极创造条件,努力解决提案所提出的具体问题,解决了一批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和群众利益的问题,有力推动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市政府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继续实行市长、副市长牵头领办委员提案制度,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对提案办理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和安排部署,参与分办、领办、督办全过程;3月9日,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张吉来主持召开建议提案交办会,从提高政治站位、转变工作作风、优化办理流程、严格办理时限、切实提高办理质量等方面对2023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委员提案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各承办单位认真履职尽责,主动作为,精心组织,建立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责任科室具体办、办公室总协调的承办工作机制,扎实开展办理工作。
二是规范办理流程。2月13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分解落实市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建议和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提案办理任务的通知》(丹政办发〔2023〕2号),将所有提案进行了梳理、分类和认定,按照“归口办理”的原则,分解落实到市直各责任单位办理,确保交办准确、及时;制定了《提案办理工作须知》,对提案办理的要求、格式、办结时限以及操作流程进行明确,确保了提案办理有人抓,有流程,有落实。
三是加大督查力度。严把进度关,市政府督查室会同市政协提案委及时跟踪掌握各承办单位的工作进度,将各单位的办理进度进行登记,分析查找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在办理过程中定期和不定期采取电话催办、下发提示及实地督查等形式,跟踪办理进度,将督办工作贯穿于办理工作的始终,倒逼责任落实。严把答复关,市政府督查室对各承办单位的答复意见逐一审核把关,坚持守住办理工作标准和实效,对办理不够重视、答复文稿敷衍不认真、办理结果未得到委员充分认可的,坚决退回原承办单位重新办理,确保办理质效。
四是密切联系沟通。市政府办公室与市政协提案委密切配合,积极参与配合提案的审查、分类、交办、督办、反馈等各个环节,定期交流情况,积极协调沟通;各承办单位积极履行办理责任,主动采取上门走访、实地调研、电话信函、当面座谈等多种方式充分了解委员的真实诉求,有的放矢开展工作,拟定答复意见前与各相关单位召开协商办理会交流,准确吸纳各方意见建议,力求答复意见全面、精准、可行,做到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有效实现提案方、办理方、督办方的三方互动与合力凝聚,确保办理成效显著。
下一步,我市将进一步增强提案办理工作的责任感,把做好提案办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务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工作力度,推动提案办理工作水平迈上新的台阶,为加快建设绿色低碳发展新水都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