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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结束)《丹江口市减轻学生负担推进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索引号
011433020/2021-30156
主题分类
教育
发文日期
2021年08月27日 15:57:22
发布机构
丹江口市教育局
文号

   为不断提升学校育人水平,切实规范校外培训行为,有效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市教育局日前发布了《丹江口市减轻学生负担推进课后管服务工作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广大市民有什么意见或者建议,可以将意见和建议电子版发送至邮箱767470618@qq.com,征集时间为2021年8月27日至2021年9月27日,联系人:市教育局基教股郑海,联系电话:5222244。

  附:丹江口市减轻学生负担推进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1〕40号)精神,不断提升学校育人水平,切实规范校外培训行为,有效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力建设丹江口教育高质量发展体系,发挥学校教育和课堂教学主阵地作用,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校外培训机构治理,防止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发生,有效缓解家长焦虑情绪,切实减轻学生负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2.工作原则。遵循教育规律,着眼学生身心健康成长,保障学生休息权利,大力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切实减轻学生和家长负担;坚持依法治理、标本兼治,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加强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坚持政府主导、多方联动,强化政府统筹,落实部门职责,发挥学校主体作用,健全保障政策,明确“家校社”协同育人责任;坚持统筹推进、稳步实施,全面落实国家“双减”政策,确保丹江口市义务教育“双减”工作平稳有序、扎实有效。

  3.工作目标。全市义务教育质量和课后服务水平明显提升,作业布置更加科学合理,校内课后服务多元化呈现、多维度满足,学生学习回归校园、回归常态,校外培训规范有序、张弛有度。学生过重作业负担、校外培训负担和家长经济负担、精神负担1年内有效减轻、3年内大见成效,全市广大人民群众教育满意度明显提升。

  二、深化“作业革命”,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

  4.健全作业管理机制。全市所有义务教育学校都要完善学生作业管理办法,要把作业布置作为教学常规重要环节来“管”,把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作为校长和教师绩效考核关键指标来“评”。每位教师须因材施教、分层教学,在准确掌握学情和班情基础上,精心精细、分层分类,差异化布置作业。保正难度不超标、量度不超额、进度不超前。做到全批全改、精批细改。要建立学生作业公示制度,定期举办作业展览,促进校际之间、年级之间、班级之间、教师之间,相互学习、取长补短。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检查或批改作业。

  5.分类控制作业总量。2021年秋季开始,我市小学一、二年级不再布置家庭书面作业,可在校内适当布置巩固性练习;小学三至六年级,每天书面作业平均时长不超过60分钟;初中七至九年级,每天书面作业平均时长不超过90分钟。

  6.提高作业设计质量。学校要充分挥作业预习、诊断、巩固、分析功能,将作业设计和讲评纳入教研体系认真研究。教师除了布置适合学生学习的课内作业外,还要系统设计符合学生年龄特点和学习规律、体现素质教育导向的基础性课外作业。学校要加强对作业设计流程监管,做到每月一检查、每季度一小结、每学期一评比,将评比结果纳入教师绩效考核。鼓励教师分层布置作业,布置弹性化、个性化、实践性作业。引导学生多动手、多动脑、多实践、多探索。坚决克服机械、无效作业,杜绝重复性、惩罚性作业。

  7.加强作业完成指导。教师要指导和帮助小学生在校内基本完成书面作业、初中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要认真批改作业,注重案例剖析,善于归纳总结,力求举一反三。要认真分析学情,做好答疑辅导,培养学生融会贯通能力。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作业。

  8.科学利用课余时间。学生放学回家后,家长要督促其完成剩余书面作业,跟进必要课业学习,从事力所能及家务劳动,进行适宜体育锻炼,开展查阅资料、阅读名著等文化艺术类活动。家校之间要加强合作,督促学生按时休息、合理使用电子产品、自觉保护好视力健康,防止网络沉迷。家长要掌握与孩子交流沟通要领、主动关注孩子心理情绪,通过身教言传帮助孩子养成良好学习生活习惯。寄宿制学校要科学合理安排学生课后学习生活和晚间学习活动,做到劳逸结合、张弛有度,文武兼修、全面统筹。

  三、供给“满意服务”,提升学校课后服务水平

  9.保证课后服务时间。学校要积极探索“5+2”课后服务路径,充分挖掘校内外优质资源,有效实施课后育人活动,满足学生多样化、个性化发展需要。引导家长和学生自主自愿参加课后服务。课后服务结束时间要与我市机关企事业单位正常下班时间同步。课后服务时长,小学1至3年级控制在1小时以内;小学4至6年级控制在1.5小时以内;初中7至9年级控制在2小时以内。对于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学校应提供延时服务。寄宿制学校周一至周五晚上可开设自习班,但每天课后服务总时长不得突破2小时。星期天和节假日学校可根据家长和学生意愿,按需提供相应服务,适当收取课后服务费用,但不得实行“一刀切”。更不允许借机上新课、赶进度。学校要统筹安排教师实行“弹性上下班制”,为课后服务提供可靠保证。

  10.优化课后服务内容。学校要科学制定课后服务实施方案,保证“一校一案”能够落地见效,让人民群众看到希望。要充分利用课后服务时空,耐心辅导“学困生”,精心培育“学优生”,悉心关怀“平常生”,真心帮助他们站在不同起点,实现相同愿望,取得共同进步。要积极创造条件,搭建广阔舞台,开展丰富多彩科普、文化、体育、艺术、劳动、阅读等第二课堂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终身受益。任何学校都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讲新课。各校拟定的“双减”暨课后服务工作方案,须在9月1日前分别用书面文稿、电子稿形式,报教育局基础教育股。

  11.畅通课后服务渠道。课后服务工作主要校内教师承担,也可聘请德艺双馨的退休教师、具备资质的专业人员、热爱教育的行家里手、乐于奉献的志愿人士参与。教育局将组建丹江口市中小学课后服务师资库,广泛吸纳校内外优秀人才加入其中。全方位打通人才流动渠道,为全市中小学课后服务提供帮助,重点支持薄弱学校发展。学校要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发挥好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等校外活动场所在课后服务中的作用。今后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教师校外有偿补课行为,直至撤销教师资格。

  四、坚持“依法治教”,全面规范校外培训行为

  12.严格校外培训审批。2021年秋季开始,我市不再审批新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须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对原有备案的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一律改为“审批制”。未通过审批的,取消原有备案登记和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对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由市政府统筹安排,合理区分体育、文化艺术、科技等类别,明确主管部门职责,分类制定标准,严格审批程序。相关部门将联合执法,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未经审批多址开展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凡是学科类培训机构一律不得上市融资,严禁资本化运作;上市公司不得通过股票市场融资投资学科类培训机构,不得通过发行股份或支付现金等方式购买学科类培训机构资产;外资不得通过兼并收购、受托经营、加盟连锁、利用可变利益实体等方式控股或参股学科类培训机构。对于已经违规的培训机构,要彻底进行清理整治。

  13.规范培训服务行为。对于义务教育阶段非学科类培训,要建立培训内容备案与监督制度,各个主管部门要制定出台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材料管理办法。严禁超标超前培训,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事学科类培训,严禁提供境外教育课程。要依法依规坚决查处超范围培训、培训质量良莠不齐、内容低俗违法、盗版侵权等突出问题。要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禁止校外培训机构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任何培训机构都不得高薪挖抢我市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从事学科类培训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并将教师资格信息在培训机构场所及网站显著位置公布;不得泄露家长和学生个人信息。2021年秋季开始,我市将根据市场需求、培训成本等因素确定培训机构收费项目和标准,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全面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进一步健全常态化排查机制,及时掌握校外培训机构情况及信息,完善“黑白名单”制度。

  五、高举“质量大旗”,建强学校育人阵地

  14.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各校要不断巩固扩大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果,以优质均衡发展为目标,促进班级之间、年级之间、校际之间、区域之间平衡发展,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实现优势互补、成果共享。要群策群力,推进城区集团化办学,撬动区域化治理,加快城乡学校共同体建设,充分激发办学活力,整体提升学校办学水平。要加快缩小城乡、区域、学校和班级之间的教育教学水平差距,在教育思想、教育理念、教育改革发展速度和效能上实现一体化。

  15.提升课堂教学质量。市教研室要认真指导学校健全教学管理规程,以“单元整体教学”为抓手,深化课堂教学改革,优化教学方式,强化教学过程管理,增强课堂教学效能,提升学生校园学习效率。学校要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课程,积极推进“幼小初高”科学衔接、无缝对接,帮助学生做好各个学段入学准备。要严格按课程标准实施零起点教学,做到课内应讲尽讲、课外有求必应,确保学生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业质量标准。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教育质量逐年攀升为奋斗目标,以教师能力素质建设为主攻方向,以教学常规落实为发展基点,进一步加大教科研工作力度,指导教师人人备好课和上好课,保证每一节课有趣有味、有用有效,切实解决学生课堂上“吃饱、吃好”和“吃了、吃消”问题。每位校长必须对教学质量负总责,要时刻把教育教学质量拿在手上、放在心上、落在实处。教师要以传道受业解惑为己任,不仅要帮助学生长知识、长见识、长本领,更要启发学生明事理、悟原理、懂道理。学校要降低考试压力,改进考试方法,不得随意增加量度、提高难度、加快进度;不得赶课赶考、违规统考、超纲考试、借考排名。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成绩实行等级制呈现,坚决克服唯分数倾向。市教育局将科学界定教学成绩在“五育”并举考核中的权重,通过突出过程评价、增值评价、综合评价,强化质量意识。

  六、完善“配套机制”,保障“双减”工作稳步推进

  16.严格入学招生政策。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执行“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严禁跨片招生、“掐尖”招生、“抢跑”招生、考试招生,要共同维护招生秩序,促进教育公平,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满意度。高中阶段学校,要深化高中招生改革,完善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模式,逐步提高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比例,更加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秩序,杜绝违规招生、恶性竞争。

  17.健全质量监控机制。“一校一案”须针对不同班级、年级和学段课后服务需要,明确目标和任务、内容和要求、措施和保障、管理和评价等内容。要优化师资力量,细化工作职责,强化质量保证。要切实加强过程管理,将课后服务纳入教学常规管理,做到有计划、有教案、有检查、有通报、有评比、有总结。要定期举办课后服务质量和成果展示活动,通过家长和学生座谈、问卷调查、查阅档案、现场观摩等形式检验课后服务质量和水平,反馈课后服务效果和满意度。

  18.完善服务保障体系。一是加强党对学校“双减”工作的领导。把“双减”工作作为我市重要民生工程,纳入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重点,确保“双减”组织有力、推动有序、落实有效。学校党组织要认真做好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引导他们在“双减”工作中施展才华、建功立业,绽放绚丽风采。市教育局将对照党和国家相关政策,正确指导校外教育培训机构主动适应政策环境和市场供需变化,积极主动转型升级,为社会和家庭提供优质服务。二是加强课后服务经费统筹。本着“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原则,按需施教、有偿服务。按照“成本核算、合理分担”原则,适当收费、严格监管。按照“多劳多得、优劳优酬”原则,以质论酬、按劳计酬。按照“学校主导、部门监管”原则,加强考评、突出实效。充分借鉴外地先进经验,我市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标准原则上控制在2至4元生/时(小学2至3元生/时,初中3至4元生   /时)。三是加强学校对家庭教育指导。各校要积极开展课外“访万家”活动,准确把握学生家庭状况,做到教育学生有的放矢、家校沟通胸有成竹。要发挥好家长学校、家委会作用,帮助家长转变育儿育女观念,树立正确的家长观、学生观、质量观和成才观,在全社会达成“双减”共识,营造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良好氛围。四是加强广告宣传管制,任何课外培训机构不得借助主流媒体、新媒体、公共场所、居民区各类广告牌和网络平台等刊登、播发校外培训广告;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商业广告活动;不得利用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变相发布广告。五是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管理。由市政府牵头多部门联手,组织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重新审核登记,逐步减员压减,有效解决校外培训机构过多过滥问题;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不符合资质、管理混乱、借机敛财、虚假宣传、与学校勾连牟利等不规范培训行为。六是加强部门协作推进“双减”工作。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市教育局负责抓好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各司其职,一方面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日常监管,另一方面加强对学校   “双减”工作进行监督指导。确保我市义务教育学校“双减”工作早起动、早落地、早见效。七是加强督促检查和宣传引导。市教育局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学校及相关责任人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面向社会设立监管平台和专门举报电话,畅通群众监督举报途径,强化社会监督。各校要及时总结“双减”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做好宣传推广。

  学校在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双减”工作的同时,还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统筹做好面向3至6岁学龄前儿童和普通高中学生的校外培训治理工作。任何学校、幼儿园和培训机构不得开展面向学龄前儿童的线上培训,严禁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从2021年秋季开始,我市不再审批新的面向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和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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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江口市减轻学生负担推进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说明

一、依据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

二、目标任务

《丹江口市减轻学生负担推进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旨在使全市义务教育质量和课后服务水平明显提升,作业布置更加科学合理,校内课后服务多元化呈现、多维度满足,学生学习回归校园常态,校外培训规范有序,学生过重作业负担、校外培训负担和家长经济负担、精神负担有效减轻,全市广大人民群众教育满意度明显提升。
    三、主要内容
   《丹江口市减轻学生负担推进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包括六章共18条内容。

第一章“总体要求”,明确了《意见》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工作目标。

第二章“深化‘作业革命’,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从健全管理机制、控制作业总量、提高设计质量、作业完成指导、科学利用课余时间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第三章“供给‘满意服务’,提升学校课后服务水平”,从课后服务时间、内容、渠道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第四章“坚持‘依法治教’,全面规范校外培训行为”,从校外服务审批、服务行为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第五章“高举‘质量大旗’,建强学校育人阵地”,从优质均衡发展、课堂教学质量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第六章“完善‘配套机制’,保障“双减”工作稳步推进”,从招生政策、质量监控、服务保障等方面进行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