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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江口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草案)》听证会听证报告

索引号
011433020/2021-15433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21年05月13日 10:29:35
发布机构
丹江口市烟草专卖局
文号

     为进一步加强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管理,规范烟草制品零售市场秩序,切实维护国家和消费者利益,丹江口市烟草专卖局(下称我局)于2021年5月7日举行了《丹江口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草案)》听证会,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现将听证会情况报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我局起草制订的《丹江口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是否适当、合理、合法,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建议。

  二、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于2021年5月7日(星期五)上午9:00至11:30在丹江口市烟草专卖局(车站路5号)局二楼会议室举行。

  三、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

  (一)听证会预备会主持人

  荣益彬  丹江口市烟草专卖局专卖管理办公室主任

  (二)听证主持人

  陆晓吾  丹江口市烟草专卖局副局长(副经理)

  (三)听证员

  柳  聪  丹江口市烟草专卖局党建办公室主任

  杨海滨  丹江口市烟草专卖局综合办公室主任

  (四)听证陈述人

  余  磊  丹江口市烟草专卖局稽查一中队中队长

  宋  巍  丹江口市烟草专卖局稽查一中队稽查员

  (五)听证记录员

  邵晓文  丹江口市烟草专卖局专卖管理办公室内勤

  (六)听证代表

  齐锦华  丹江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委委员

  潘同平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丹江口市委员会社会和法制委员

  徐露露  丹江口市检察院第四检查部

  赵晓华  丹江口市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

  张华军  丹江口市司法局法制办主任

  江安超  丹江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和信用监管股股长

  刘玉龙  丹江口市教育局安全股干

  陈彦春  丹江口市均州路办事处综合执法中心主任

  张俊林  丹江口市大坝办事处综合执法中心

  雷  炜  丹江口市丹赵路办事市场监管副所长

  陈炳霞  丹江口市丹赵路办事处五城联创工作人员

  杨明峰  丹江口市三官殿办事处企业服务中心主任

  管  蕊  丹江口市三官殿办事处经济发展办副主任

  张正峰  丹江口市大坝中学安全办主任

  徐均生  丹江口市实验小学安全办主任

  郭  靖  丹江口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陈志刚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丹江口市委员代表

  王正龙   卷烟零售户

  王运平   卷烟零售户

  孙恒平   卷烟零售户

  四、听证举行情况

  (一)听证会准备情况

  我局于2021年4月21日在丹江口水都网站对外发布听证会公告,发布了具体听证时间、听证地点、听证代表名额及其产生方式、报名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

  (二)听证会举行情况

  2021年5月7日9时00分,听证会在我局二楼会议室举行,参加听证会人员的应到人数为27人,实到27人,其中听证组织机关邀请人大、政协委员及代表、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代表、法律及行业专家代表共计17名,卷烟持证零售户代表3名,听证预备会主持人1人,听证主持人1人,听证员2人,听证陈诉人2人,听证记录员1人。会议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听证预备会

  1.预备会主持人荣益彬宣读听证会主持人人选的决定;

  2.听证员柳聪宣读听证会主持人人选情况说明;

  3.预备会主持人荣益彬询问听证代表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4.听证员杨海滨宣读本次听证会听证代表产生办法、介绍听证代表及到会代表人数;

  5.预备会主持人荣益彬请听证会主持人、听证员、听证记录员、听证陈诉人、各听证代表就位,召开听证会。

  (二)听证会

  1.听证主持人陆晓吾介绍听证代表身份;介绍听证陈述人,宣布听证会听证员、记录员名单,询问听证代表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2.听证记录员邵晓文宣布听证会会场纪律及听证代表权利和义务;

  3.听证陈述人宋巍宣读《丹江口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草案)》;

  4.听证陈述人余磊就制定《丹江口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草案)》的理由和依据进行解释和说明;

  5.听证代表提问、质询,发表意见和建议,听证陈述人进行解答;

  6.听证主持人陆晓吾做听证小结;

  7.听证会参加人对会议记录进行审阅并签字。

  五、听证代表主要意见

  在听证会上,听证代表就《丹江口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草案)》是否适当发表了意见和建议,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四条:

  (一)《丹江口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草案)》按照尊重历史的原则施行维护了现有卷烟零售户的利益,尤其是对守法经营户更为有利;

  (二)赞成《丹江口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草案)》中对学校、幼儿园周边的距离的限制,进一步保护了未成年人的健康;

  (三)卷烟零售点的布局保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参考湖北省人大常委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建议将名称《丹江口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中的“规定”能够改为“办法”或是“细则”,更为合适县级。

  听证代表在最后陈述中普遍对《丹江口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草案)》制定的前期工作予以充分肯定,对《丹江口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草案)》制定主体、主要内容、制定程序表示认可。

  六、听证意见处理情况

  听证会上听证代表的意见,我局通过认真研究,充分论证,吸收采纳其中合理意见、建议。

  名称是“丹江口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县级政府层面都是“决定”“办法”“细则”,参考湖北省人大常委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建议此文用“办法或是细则”。

  针对该项建议,我局结合十堰市烟草专卖局文件〔2021〕6号工作通知〔2021〕3号《十堰市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指导意见的通知》将题目中的“合理布局规定”及文中涉及的“合理布局规定”修改为“合理布局规划”。

  七、听证结论

  根据听证会听证代表所提意见和建议,我局对《丹江口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草案)》进行修改和完善,进一步提高规划的合法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经认真研究,充分论证,吸收其中合理的意见和建议,此次听证会修改规定1处,最终形成《丹江口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待上报上级机关及当地司法部门审查,并综合确定后公布实施。
  
                                                     丹江口市烟草专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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