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边缘户的标准

索引号
011433020/2022-12082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21年10月14日 17:12:22
发布机构
丹江口市凉水河镇
文号

提问人:15098095091

  容:边缘户的标准与需要的申请材料证明

办理部门: 丹江口市凉水河镇

根据《国务院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开发[2020]6号),《国务院扶贫办信息中心关于防止返贫及时开展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的函》(国扶信函[2020]6号)和《湖北省扶贫发展中心关于防止返贫及时开展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的方案》工作要求,为做好返贫新致贫人口纳入,脱贫不稳定户(监测户)和边缘易致贫户(边缘户)动态管理工作,结合丹江口市工作实际,制定方案,边缘户的纳入标准。
     纳入标准
   1)以家庭为单位,建档立卡已脱贫但不稳定户(监测户),收入略高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边缘户。
   2)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国家扶贫标准1.5倍左右的家庭,以及因病、因残、因灾、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等引发的刚性支出明显超过上年度收入和收入大幅缩减的家庭。
   3) 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6000元。
     需要的申请材料
   1)入户核查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按2020年10月至2021年9月为周期,签字认可。
   2) 签订居民经济状况信息核对授权书;
   3)提供家庭务工人员工资明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