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人:whusj
丹江口市公安局:
网友因人才引进申请将本人及家人户口迁往上海市,现已在迁入地派出所提交相关材料。按照户籍业务办理流程,待对方公安机关签发《准予迁入证明》后,市民可自愿选择两种情况办理户口迁移:一是将《准予迁入证明》通过邮寄的方式邮寄给丹江口市亲属,亲属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迁证原件前往迁出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并签发《户口迁移证》,市民持准迁证和迁移证在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落户。二是市民通过“湖北公安政务服务平台”申请户口迁移全程网办,通过邮政EMS与公安机关的对接,实现准迁证、迁移证材料的双向邮寄服务,办理户口迁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