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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江口市行政审批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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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433020/2024-02966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24年01月10日 10:52:12
发布机构
丹江口市行政审批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文号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丹江口市行政审批局始终把法治建设摆在重要位置,紧跟全市高质量法治政府建设步伐,努力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行政审批工作体系,持续促进行政审批工作提速、提质、提效。现将本部门法治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是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重点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强化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紧紧抓好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会前学法,各股室分组学法的贯彻落实,促进学法、用法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二是开展审批人员知识培训。充分发挥局法治领导小组作用,突出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毫不动摇地把党的领导贯穿到审批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利用“人人上讲台”、新法新规培训、专题知识讲座、岗前培训等方式,提高政务服务能力,依法行政水平。

三是积极面向企业和群众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以群众最为关心的相关法律法规为重点,充分利用政务大厅服务窗口宣传、在大厅LED电子宣传屏,播放法治类新闻、法治宣传标语等法治政府宣传材料,在办事大厅营造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

坚持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同时及时调整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市行政审批局法治工作由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落实,加强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力量的同时明确具体落实部门和人员。召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保障,创造了条件。

(三)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1.统筹构建市镇村“三级三化”体系。把乡镇作为纽带,村作为基础,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向每个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派驻1名工作人员,负责市级、镇、村常态化标准运行指导,实现三级政务服务体系资源贯通融合。同时统一“三化”建设标准,复制推广样板镇、示范村“三化”模式。

2.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窗”“跨域通办”。实施“最多跑一次”改革,将521余项政务服务事项接入“鄂汇办”。规范事项清单,编制1479项办事指南,镇、村调整下放高频事项认领发布率达到100%。设置“跨域通办”服务窗口,全市跨省通办11630件,襄十随神9754件,市内通办79483件

3.推进政务服务“一事联办”“帮办代办”“好差评”服务评价体系。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资源汇聚、数据共享,建立帮办代办全流程,实施延时错时办理服务,全方位接受群众评价监督。线上实现75项重点实施主题、32项特色主题事项和93项“一件事导办”事项运行。线下完成272个“一事联办”主题事项指南编辑。截至目前,全市“预约办”“帮办代办”2000余件次,累计104130项材料免提交,1027项证照实现“零跑动”,截至12月,共评价政务服务事项 24553件,满意率99.99%

4.推进“互联网+监管”。建立“互联网+监管”联络员制度,开展监管事项清单梳理及检查实施清单编制,推动同一监管事项基本要素统一,实现动态化标准化管理。截至目前,30个部门在“互联网+监管”平台认领率100%,完成率100%。各部门注册执法账户1696个,发布监管动态156条,采集监管信息52.9万条。

5.推进“智慧城市”建设。推动数字政府建设,智慧化产业发展,“一张网”整合改造。加快“武当云谷”大数据产业园、“智慧城市大脑”平台指挥中心、“环库安保天网”项目落地。统筹管理全市政务系统迁移“武当云”,推广“i武当”APP应用,实现全市各单位电子政务网、专网、互联网联通。

6.压缩审批时间,优化审批流程。进一步梳理全流程项目审批时限,缩小施工图审查范围。以“一张表单”申报及审批模式,事项审批时间由5个工作日压缩至1个工作日办结,并将五类项目流程图审批时限分别压缩至25、40、35、30、25个工作日。

7.全面深化改革,提升服务水平。

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宽审批。一是推进工程建设项目改革,实现审批流程、审批平台、管理体系、监管方式“四统一”,实现工改系统等14个平台互联互通数据,组织业务培训10余次,印发工改通报11期。二是压缩项目审批时限,优化项目审批流程。通过“开工一件事一次办”“项目预审批”等改革事项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和材料,并将小型低风险项目和一般工业项目审批时限分别缩减至5天、10天。三是扩大告知承诺事项,完善市政设施报装。梳理告知承诺事项50余项,工改系统实行告知承诺制事项审批办件178件,“水电气(热力)讯视排水”项目办结11个。四是创建先行区改革试点,加速项目建成投产。推进水电气共享营业厅建设,设立沿江路碧水方圆营业厅等4个点位挂牌,《云上丹江口》APP上线报装、缴费等功能模块;创建“用地清单制”试点,完成地质灾害、矿产压覆等15项评估普查工作;深化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改革,20多家企业享受区域评估成果,累计为企业减少编制、验收环节成本约 130万元。五是设立重点项目绿色通道,做深做实帮办代办。在市政务服务大厅工改专区增设“咨询代办、疑难问题”综合受理窗口,帮代办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事项涉及项目共60余个。

8.深化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改革。持续开展远程异地评标改革创新,推进招投标提质增效,公共资源交易“招、投、开、评”等环节实现全流程电子化改革,实现电子营业执照等高频证照“免证明”、合同在线签订、工程款支付网上查询、评标专家远程抽取、远程异地评标评审、CA数字证书跨区域共享互认,持续深化远程异地共享评标专家资源。截至目前,进场交易项目74 个,电子化交易率100%。远程异地评标项目已完成74个,远程异地评标率达到100%,已有64个房建、市政、土地整治类项目采用“评定分离”,交易金额603329.35万元,评定分离占比86.49%。

9.持续深化公共资源交易智慧监管,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完善公共资源交易规则、管理制度、工作规程法制审核、公平竞争审查关,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加大开标评标现场音视频监控室建设,推动招投标项目在线投诉受理,破除各类不合理限制。

10.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启动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联动执法,构建综合监管牵头,各行政主管部门联动的执法机制。完善“双随机、一公开”建设工程项目库和执法人员信息库,拟定检查工作记录表范本,完成平台“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任务清单抽取,公示公开检查结果。

11.积极开展信用体系建设,畅通异议投诉受理渠道。常态化征集问题线索,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将招投标违法违规信息记录和信用评价结果作为资格审查、评标、定标的评审因素。已发布2023年度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诚信“红名单”。

(四)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

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法律顾问,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建立法律顾问全程参与审批业务研讨机制。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要求,严格执行制发程序。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工作的规范化、信息化水平。

(五)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

我局根据部门职能进一步建立完善了重大行政决策法制审核制度,制定并印发了《丹江口市行政审批局重大决策制度》等制度文件,加强对决策事项进行前置合法性审查,进一步为重大行政决策的作出提供了程序规范和制度保障。

(六)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持续开展联动执法改革先行区创建。探索签约丹江口市、老河口市、谷城县“三地”跨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联动执法合作协议。明确各单位监管监督的职责边界,组建公共资源交易综合执法大队,建立全市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库,目前共计29名综合执法人员入库。

(七)推动政务公开覆盖扩面。

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政府信息5988条;下发通报3期,修改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各类错敏错链、隐私泄露信息共4500余次,动态修改表述2500余次,督促关停运营不良新媒体账号1个。办理依申请公开10件。完成对政府网站规范性文件库及适老化、数据发布等功能补充建设。

二、上一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规定。市行政审批局紧紧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重大决策部署,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点任务亲自督办等职责,并将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年终述职内容。

(二)推进以上率下,带头学法。今年以来,市行政审批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1次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处理和问责规则(试行)》《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章程》等法律法规5次。邀请市委党校陈朝红老师专题进行“守水护水”党课授课1次。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建立健全单位法治建设工作相关制度,不断提升领导班子及职工法治观念和依法行政意识。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推进行政决策更加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把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公平竞争审查关口。

(二)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加强法治教育培训。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进一步增强领导班子及职工对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认识的广度和深度,全面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水平。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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