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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丹江口市税务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索引号
011433020/2023-11471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23年02月27日 09:54:47
发布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丹江口市税务局
文号
丹税函〔2023〕5号

2022年,丹江口市税务局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税务局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紧紧围绕税收工作中心,严格规范执法行为,不断优化执法方式,强化执法监督,努力提高依法治税水平,不断开创法治政府建设新局面。现将丹江口市税务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如下:

一、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党对税收法治工作领导,政治机关建设彰显成效。

1、坚持党对税收法治工作的领导。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已建立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主要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机制作用,重大事项做到集体研究决定,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行政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将法治建设纳入税收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认真落实依法行政考核机制,将法治建设与年度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进一步推进税收工作法治化。

2、深入开展法治理论学习。全市税务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强化政治担当,夯实政治责任,坚持“第一议题”“第一主题”“第一课题”制度,采取党委带头学、支部常态学、专家辅导学、青年竞赛学等多层次、多形式学习活动,聚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思想的重要讲话、重要文章和重要指示,让党的创新理论入脑入心。全年开展党委中心组学习12次,举办专题研讨7次,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20次。开展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系列活动,举办青年微党课3期,“学习新党章”云上微党课成为全市机关单位学习教材。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服务发展大局大有可为。

1、严格依法组织收入。2022年受疫情影响,我局组织收入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丹江口市税务局领导多次向市委、市政府汇报,争取政府支持,并在坚持组织收入原则的基础上,做到科学分析,强化征管,防控风险。努力克服新冠疫情反复及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落实等因素影响,细化各项增收措施,不断克服不利因素。注重重点行业的税源跟踪管理和税收分析预测及变化趋势,关注经济发展方向和税收增减因素,牢牢把握组织收入工作的主动权。在组织税收收入过程中始终遵循依法征税原则,做到应收尽收。在疫情防控大背景下,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坚实财力基础,进一步为促进地区调结构、促发展、惠民生发挥积极作用。

2、落实组合式税费优惠政策。全力落实“减免缓退”组合式税费优惠政策,确保红利直达快享。对内聚焦新政变化、办税流程等开展全员业务培训;对外通过税企群交流、办税热线,精准宣传解读新政,确保纳税人能懂会用。对符合政策条件,低风险纳税人,简化退税审核程序,实现全链条电子化退税,做到申请即办;加强财税银部门沟通协作,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做到应退尽退、稳退快退。全年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叠加惠及3万余纳税人。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法治税务建设再上台阶。

1、落实精确执法,增强执法质效。2022年度,丹江口市税务局精确执法工作进入全面落实和深入推进阶段。一是细化任务分解。通过分解42项精确执法工作任务,定期发布精确执法督办公告,按月组织相关责任部门发表宣传稿件等,确保责任落实。二是突破重点项目。其中,“说理式执法”:2022年4月,丹江口市税务局积极配合丹江口市先行区创建工作,成功申请“说理式执法”为重点突破项目之一。先后在新华社、《人民日报》、湖北日报等省部级以上媒体刊登稿件13篇,在省市局内网发布各类创建信息近20条。截至2022年底,市税务局已进行口头说理490户次,文书说理385户次。此项目受到湖北省营商环境领导小组作为全省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先行区的通报表扬。行政处罚精准化监督:起草《丹江口市税务局税务行政处罚精准监督工作规范》,制定了行政处罚精准化监督的具体岗责、工作流程和责任追究。按月收集行政处罚信息,按期发布通报;对处罚事项进行分析评估,确定存在的风险及疑点;开展专项审计式督察工作,排查行政处罚中存在的政策适用、工作流程中的问题,形成问题查纠机制。

2、深化三项制度,规范税务执法。“三项制度”作为规范税务执法行为的核心,丹江口市税务局从执法公示平台、音像记录平台、金三法制审核模块、日常督查等方面,加强了对“三项制度”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按周查询监控执法公示平台和音像记录平台的新增数据;按月统计新增法制审核案件,按要求完成三项制度自查和交叉互查,深化“三项制度”的有序推进,规范税务执法行为。2022年度,行政执法公示961条,音像记录数据上传52条,认真开展重大执法事项的法制审核,配套措施、制度持续不断完善。

3、落实首违不罚,彰显执法温度。为更好地落实首违不罚制度,丹江口市税务局对违法违章案件从案件登记,到责令限改文书,再到行政处罚、不予处罚的全部数据,逐条监督,逐条跟踪处理结果。对符合“首违不罚”条件的违法违章案件进行梳理,并要求各分局对符合首违不罚条件的纳税人,通过金三系统和电子税务局出具《不予处罚决定书》和《纳税人承诺书》。在向纳税人送达《不予处罚决定书》同时,开展宣教说理。2022年度,丹江口市税务局实际执行“首违不罚”317户次,切实让税收执法有力度更有温度。

4、推行告知承诺制,确保减证便民。丹江口市税务局全面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税务证明事项试行告知承诺制 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的公告》,作为县级税务局,涉及的主要业务内容为对“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结婚证(已婚的提供)等家庭成员信息证明”和“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的证明事项的承诺,极大便利了纳税人的缴税行为。丹江口市税务局“推行告知承诺制为纳税人快捷办理契税申报缴纳业务”案例入选全国“减证便民”十大优秀案例。

5、规范文件清理,强化制度保障。2022年度,丹江口市税务局开展了由丹江口市委组织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经自查,市税务局没有与法律法规、优化营商环境不一致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另外,还开展了由丹江口市委市政府组织的公平竞争独立审查工作。一方面,丹江口市税务局作为被审查单位,对涉及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等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另一方面,我局作为独立审查机构第三组的成员单位,根据政府同意安排,对其他部门进行了审查。

(四)完善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税收执法督察有力有度

1、坚持开展全方位监督。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动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落地,一体推进“三不”机制建设。运用提醒单、提请单、督办单、反馈单“四单监督”,实行明责、醒责、履责、督责、问责“五责联动”,压实“两个责任”。突出政治监督,注重日常监督,强化重点监督,全年开展监督检查49次、廉政谈话33人次。开展廉政警示教育42场次,寄送廉洁家书97份,“清廉机关”建设入选丹江口市级示范点。

2、发挥督察内审作用。充分发挥税务系统内部控制监督平台 “控制、督审、纠偏、评价、推送”五个方面的功能,强化检查督办和整改问责,做到实时自查、及时整改,抓早抓小,防范执法风险。根据上级局工作部署,结合工作实际,丹江口市税务局对组合式税费优惠政策、组织收入等落实情况定期开展督察,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税收执法督察,确保政策落到实处。对于核查和督察发现的问题,对责任单位和过错责任人严格按照《税收执法考评与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进行责任追究。

(五)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税收普法宣传有声有色

1、组织开展普法考试。丹江口市税务局通过发布通知、电话督办、微信答疑、操作示范等方式,督促全员完成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及考试平台在线学法和考试任务,确保所有学员会登录、善学习、知练习、明考试,确保浏览次数、学习时长、课后练习等学法指标全面达标,并在考试中取得了学习积分达标率、参考率、及格率均100%。

2、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深入开展“法律六进”主题活动,充分发挥大众媒体在普法中的作用,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和渗透力进一步增强。注重面向纳税人开展专项税法宣传、专业政策培训和专题法规辅导,全面提高纳税人对税法的知情权和遵从度。市税务局建立了全省首个税收主题公园,在市民休闲放松时进行税收宣传,增强公民纳税意识、法治意识。2022年4月第31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期间,丹江口市税务局以“税收优惠促发展 惠企利民向未来”为主题,组织税务干部和学生,共同在税收主题公园开展“植下一棵税之树,放飞一个税之梦”活动,收到良好的宣传效益和社会效益。“八五”期间,丹江口市税务局荣获全市“八五”普法试点单位称号。

二、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2年,我局在推进税收法治建设方面取得了良好成效。但与党中央、国务院全面依法治国和税收现代化建设的部署、广大纳税人的深切期望相比,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一是法治思维有待强化。少数部门和部分执法人员对税收政策不熟悉、涉税业务办理不规范,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法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自觉不够。客观上也带来了一定的执法风险。二是法治“智能化”有待优化。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我局开展的精确执法专项试点工作中,作为县级局,因受权限和配置的制约,当前的实际工作情况与“智慧税务”的要求存在很大的差距,执法的信息化、智能化程度不够。

三、2022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关于全面依法治省的工作安排及市委全面依法治市的工作要求。作为丹江口市税务局的主要负责人,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要求,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题,坚持参加每月例会,并自觉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党内法规、法律法规、税法知识、典型案例,举办税收行政执法专题讲座等。

(二)定期谋划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和督察反馈问题,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本单位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坚持将法治税务建设工作列入丹江口市税务局党委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全年税收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调整充实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普法领导小组、法制审核委员会等机构和人员,并亲自担任组长、负总责,对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其他党委委员按分管股室、联系分局分工负责,各股室、分局负责人为本部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层层压实责任、逐级传导压力。

(三)聚焦主责主业,组织税收收入措施全面发力。坚持组织收入原则,科学制定抓手举措。扎实推进“一体化”组织税费收入工作,完善收入目标考核体系,建立周沟通、月通报机制,22个抓收事项“清单式”运转。扎实落实“一体化”税源建设,领导干部包联重点税源,跟踪服务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做好政策把关和预测评价。高质量开展税收“微分析”,为地方经济发展建言献策,获肯定性批示13次,创历史新高。

四、2023年丹江口市税务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3年,丹江口市税务局将以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有序推进《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实施方案》相关税收征管改革任务在我局落地生效,进一步深入推进法治税务建设,压实依法行政工作责任,依法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推进税收法治化、精确化、规范化,促进税收现代化。

(一)以党建引领促发展。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坚持依法治税,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不断优化税务执法方式,着力提升税收法治化水平。坚持为民便民,进一步完善利企便民服务措施,更好满足纳税人缴费人合理需求。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补短板强弱项,切实解决税收征管中的突出问题。坚持改革创新,深化税务领域“放管服”改革,推动税务执法、服务、监管的理念和方式手段等全方位变革。

(二)完成组织收入任务。一是要加强征管、优化执法方式,统筹落实减税降费与组织收入两大任务。严格按照“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的原则,积极采取各项监管措施,确保组织收入工作稳中求进。二是要加强税源研判、数据分析,增强治税合力,做好以税咨政。着力提升经济与税收的匹配性、收入增长的稳定性、税源发展的持续性,实现减税降费与组织收入两手抓、两促进、两提高。

(三)深化依法治税要求。推进信息管税提升征管质效,巩固部门信息共享与协作机制,运用税收大数据技术,提升税收征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强化税收风险管理,积极落实各税种的风险管理要求,严控风险源头。加大纳税信用等级运用,提高纳税人的遵从度。加强与纪检部门合作,做好监督执纪,将税收执法风险内控制度和法治税务建设紧密结合,加大执法督察力度,严格过错责任追究。

(四)提高税收执法质效。聚焦精确执法主线,以创新“非强制性执法”为突破点,不断扩展“说理式执法”内涵外延,持续深入推进税务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完善“三项制度”全流程配套制度和平台建设。紧盯税收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各环节,执法主体、执法资格、执法行为、执法监督、执法责任各方面,强化执法活动全过程、全领域强化监督检查,确保规定动作不折不扣、自选动作契合实情、工作创新有质有效。

(五)创新普法教育模式。细化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促进税收执法与税收普法工作有机融合。以现有宣传阵地和载体开展日常税法宣传,充分利用“12•4”国家宪法日、全国税收宣传月等重要节点,聚焦纳税人服务新需求,拓展宣传途径、丰富宣传内容,进一步做好税费优惠政策分类精准推送,提升宣传质效,增强纳税人税法遵从度和纳税满意度,全力打造一流税收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