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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江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索引号
011433020/2023-10147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23年02月22日 08:20:36
发布机构
丹江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文号

2022年,我局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及法治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十堰市及丹江口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决策部署,准确把握新时代自然资源法治建设新要求,努力提高行政工作的法治化和规范化水平,推进依法行政,规范权力运行,强化服务功能,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在法治政府建设上不断向前。现将我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措施和成效

(一)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

1.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成立以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直属二级单位、自然资源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深入开展;统筹推进科学规划、依法行政、严格执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保障了法治建设目标任务的全面落实。

2.党组中心学习组带头学法用法。局党组积极落实学法用法制度,中心学习组带头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习近平法治思想、《土地管理法》《民法典》《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及《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法规,积极贯彻落实各级会议精神,以身作则,准确把握法治建设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战略地位,不断提高党员领导干部理论素养,积极运用理论指导实践及推动工作,不断提高法治思维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局党组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来抓,对贯彻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周密安排部署,梳理、细化局股室(单位)职责分工,层层抓好落实,严格督办检查,立足实际,统筹部署,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序开展奠定了基础。

4.制定工作计划。我局制定印发了《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法治自然资源建设规划(20212025年)》《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方案(20222025年)》《2022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计划》《2022年度普法工作计划》等,切实做到工作有计划,平时有检查,年终有总结,使法治建设工作有目标,有步骤,稳步推进。

5.制定工作机制和清单。我局制定印发了《2022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责任清单》《2022年度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普法责任清单》《丹江口市市直单位党政负责人2022年度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清单》《关于印发落实丹江口市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试行)》《国土资源动态巡查实施方案》《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和证明事项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四张清单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法治建设推进依法行政正确履职工作的通知》等文件,保障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运行落实。

6.建立健全综合行政执法协作配合工作机制。我局与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十堰市生态环境局丹江口分局等部门联合印发了《丹江口市关于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丹江口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组建办法(试行)》《丹江口市涉案企业合规巡回检查办法(试行)》《印发关于办理自然资源领域行政违法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意见的通知》《关于建立生态环境与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协助配合机制的通知》等文件,加强了部门间的协作配合,稳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

7.落实工作经费保障。为确保法治宣传工作经费落到实处,在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时均充分考虑了普法经费的需要,有效保证了法治宣传、业务培训及法律顾问所需工作经费。

(二)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通过积极开展减证便民,证明事项动态调整。优化了政务服务水平,减轻了企业及群众的办事负担,提升了群众在改革中的获得感,具体有如下措施:

1.在不动产登记方面。一是实现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更加便利。全面实现线上、线下自助查询,完善企业不动产信息网上查询功能;二是能通过信息共享获取的资料不再要求服务对象提供,取消了不动产登记费免缴小微企业证明事项;三是开通了一证一码服务,一证即不动产权证,一码即二维码,企业和群众通过扫描不动产权证书上的二维码,即可随时随地获取该不动产的产权、抵押、查封、宗地图等信息;四是将原不动产登记流程优化整合为1个环节(申请受理发送电子证书或免费邮寄证书),压缩办理时间,实现一般登记1个工作日内办结,抵押登记、查封登记、注销登记即办即结,企业间不动产转移登记 一个环节、60分钟办结;七是积极推广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在其他相关领域使用,让权利人在银行贷款、开办企业、办理户籍、学生入学时更加高效便捷,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的优势也得到更为充分发挥,2022年度累计生成不动产电子证照7293条。

2.在规划审批方面。一是对保留证明事项实施清单管理、动态调整,拓宽渠道细化办证流程;二是工业项目规划方案不再上市规委会,由市开发区直接审定;三是工业项目的规划核实证明代替规划核实证;四是简化审批材料,《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审批表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表合并为《建设用地及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表。

3.出让用地方面。一是对具备项目开工四通一平通水、通电、通路、通信和场地平整)及排污等基本条件,及时在招拍挂公告中进行告知;二是开展区域性统一评价,由各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对工业园区区域环境影响评价、区域水土保持评价、压覆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洪水影响评价等工作进行统一评价评估,形成评估结果,避免企业拿地后重复评价;三是按照“3+x"”模式确定标准地出让控制指标。“3”即: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亩均税收指标、建筑容积率、我市新增工业用地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200/亩、亩均税收不低于15万、建筑容积率根据地块所在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x”即:单位能耗标准、单位排放标准、安全生产管控指标等其他管控性指标,由相关部门结合招商引资计划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并实行动态调整。

4五证同发方面。全面推广新增工业用地项目拿地即开工五证同发审批模式。待实现新增工业用地设计方案、出让地块建设单位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交付土地出让价款及契税后,核发设计方案审定批复、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及不动产权证。探索签约即开工。制订拿地即开工五证同发工作方案,成立五证同发工作专班,明确工作责任和流程,并强化审批后监管,通过加强部门联动,开展上门服务,为企业早开工、早建设、早投产营造高质量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5多测合一方面。在不涉密的前提下,向市场主体免费提供大比例尺形图;工改系统中添加多测合一模块;分阶段整合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所涉及的各项测绘工作,制作一次性告知单;分阶段建立多测合一服务机构名录库,名录库实行动态管理,每月更新、制定丹江口市测绘服务中各阶段测绘事项统一收费标准。

(三)积极做好土地要素保障工作。为全力服务招商引资、基础设施、民生领域项目建设,我局统筹兼顾,优先保障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基础设施项目和民生项目用地。2022年获批用地37个批次,面积526.4公顷(合7896亩);已供应土地69宗,面积236.8415公顷(合3552.62亩),其中办理国有土地出让手续57宗,面积207.8067公顷(合3117.10亩);办理土地划拨手续12宗,面积29.0348公顷(合435.52亩)。全面推行一次性告知、并联审批工作机制、帮办代办机制,共计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4宗,面积68.7692公顷(合1031.53亩)。

(四)加快推进国土空间规划工作。完成我市三线三区划定工作。制定了《丹江口市基础测绘十四五规划》,2022124日获丹江口市人民政府批复通过,该规划对新型基础测绘体系建设工作做了具体安排,弥补我市测绘基础数据缺口,以支撑城市市政、基建、救灾、规划(尤其是乡村规划)等工作。县级国土空间规划、乡镇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左(右)岸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以及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工作正在紧张有序开展。

(五)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开展,确保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行政措施符合公平竞争要求,防止出现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情况,逐步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202255日我局制定了《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和证明事项工作方案》,并成立了工作专班,按照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对涉及我局组织制定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审查,2022年度废除了因征地补偿标准与省、十堰市新出台的文件规定补偿标准不相符的文件2个。

(六)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十堰市、丹江口市人民政府有关三项制定的文件精神,促进我局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有效履行职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加快推进法治建设。2021年我局就已制定了《关于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任务、责任清单的通知》《丹江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并成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领导小组,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明确审核机构及人员,细化了审核范围,优化了审核流程,2022年度审核通过自然资源违法案件重大行政处罚决定20件。2022年我局制定了《关于成立城乡规划议事领导小组的通知》,对规划、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土地分宗与合宗、出让用地规划条件等重大决定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集体决策,提出审查意见,对审查通过的及时办理,对未通过的立即告知行政相对人和有关行政单位协助补充完善资料,2022年度共进行了7次议事40个事项,并形成了会议备忘录予以了解决。

(七)落实案卷评查工作。2022年我局集中开展2次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评查行政处罚案卷11宗,合格率100%,优秀率55%。对案卷中的立案不及时、执法文书不够规范、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不够到位等问题及时在《行政处罚案卷评分结果登记表》中反馈扣分原因,落实整改,并引以为戒,不断提升办案质量。

(八)全面推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1.加强对行政权力监督制约。组织开展了加强行政执法监督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行动,健全并严格执行三早两严(早服务、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严问责)执法监督机制,强化源头监管,加强法治宣传,把开展好执法服务贯穿于监督管理全过程,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开展柔性执法,逐步建立权责明确、公平公正的执法体系。在行政执法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及时向监察机关移交,坚持既查事又查人的原则,对工作不力、监管不力、领导失职、有案不立、压案不查、影响执法公正等行为按规定追究责任。2022年向丹江口市纪委移交违法违纪问题线索1起,已实施了追责问责。

2.优化政务服务质量。规范实施双随机一公开,配合丹江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了年度计划,及时有效开展了此项工作,事项覆盖率达100%,并在政府公开网中公示了检查结果。互联网+监管工作,我局严格按照丹江口市行政审批局要求积极开展,监管事项覆盖率达100%,网络公示同步开展并及时更新。

3.落实机关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机制。2022年度我局行政应诉案件3起,民事诉讼案件11起,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

4.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全面落实依法行政。一是严厉打击自然资源违法行为。2022年我局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20宗,其中涉土案件14宗,涉矿案件6宗;对因开采造成生态环境破坏的50家矿山(666亩)进行了治理,完成工程修复348亩,自然修复318亩;自然资源部下发我市月度卫片执法图斑973个,全部整改销号;耕地流出建设用地下发图斑316个,已整改并通过市局、省厅、自然资源部三级审核;涉粮问题图斑3311个,完成整改销号3186个,余下125个已制定整改方案,限期完成整改;二是加强行政许可的实施。2022年行政许可申请总数42宗,其中准予许可42宗,不予许可0宗,撤销许可0宗;三是保障行政处罚案件的执行。2022年对行政处罚案件中,当事人未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8宗;四是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2022年其他行政执法总数5807宗次,其中行政检查1507宗次,行政确认4300宗。

(九)坚持以人为本,加强突发事件的对应。建立了市、镇、村、监测责任人四级地灾联防联控责任体系,备案监测人员471人。出动3170人(次)对全市545处地灾隐患点进行巡查,汛期共发生险情1处、撤离29户、76人(次),实现了地灾防治零伤亡;开展地灾预警演练29场、1017余人(次)参加,培训5次、185人,发放地灾宣传资料3000多份;对全市545处地灾隐患点建立了镇、村、所、技术协管四位一体预警预报系统,对12处大型地灾隐患点做了专项应急预案;完成202252处群专结合监测预警点建设;局系统组建了30人突发地灾抢险应急队伍;成立5个督查组持续对全市涉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隐患进行拉网式排查,重点排查了545处地灾隐患点、27家到期矿山企业、12处尾矿库,对隐患问题建立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检查出1个安全隐患问题已整改到位;完成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办的1个安全隐患问题整改任务。

(十)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自然资源领域整治行动,按照市扫黑办的要求落实完成三书一函问题线索清理、自然资源领域行业乱象清理整治及成果报送工作。

(十一)全力推动矛盾纠纷化解。成立丹江口市自然资源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自然资源领域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基础性作用,促进社会和谐;落实领导值班接访制度,全力化解信访矛盾纠纷,并及时向市包案领导汇报的基础上,与市公安局、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局、市财政局及相关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开展多元协调化解工作,推进信访矛盾化解,2022年度没有发生赴省进京上访事件。完成国家集中交办重信治理7项,办结7件;网上问政25件,办结25件;市民热线(含市长热线)108件、办结108件;省智慧信访系统23件,办结21件,其余2件正在办理;上级交办11件,办结10件,余下1件将按期办结;来访6件,完成5件,余下1件将按期办结。

(十二)畅通法治建设领域问题投诉渠道。对社会公布举报电话07195203026,同时设立了信访办公室,畅通方便群众投诉举报自然资源领域违法行为。

(十三)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建立普法清单,压实法治工作责任。利用“4.22世界地球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5.12防灾减灾日”“6.25全国土地日”“12.4宪法日等重要节点,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通过设立咨询点,悬挂宣传标语,LED屏幕滚动播放,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宣传方式,向群众普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共投入购买法律法规宣传物品费用3万余元,发放知识性手册及宣传折页达2万余份,发放宣传物品共500余件,设立咨询点共20余台(次)。

(十四)强化执法人员培训及学法用法。采取集中和自学相结合,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组织开展干部大学习,岗位大练兵”“学习强国”“干部在线学习”“法宣在线”“无纸化学习”“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等活动,深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法律法规及党纪党规,不断提高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推进依法治市方略贯彻实施。2022年度局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12次;局党组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工作2次,集体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18次;举办各类法律法规学习和参加自然资源部、省、市组织的及各类业务培训30余次;领导干部及执法人员70人参加无纸化学习,并全部通过考试。

(十五)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制约。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政协监督、检察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舆论监督和审计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提案,实现办结率、答复率和主办件反馈率、满意率四率100%”。依法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健全人民法院司法建议、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反馈制度。健全舆情监测及应急处置机制,充分发挥媒体监督作用。强化对部门内部行政权力制约,对行政权力、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确认等行政执法全面进行廉政风险点梳理,建立完善廉政风险防范体系,明确防范责任、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和以权谋私。

(十六)扎实推行政务公开。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一是为更好地服务行政相对人办理各项业务,各业务股室公示公开了《业务办理流程指引》《一次性告知单》《告知承诺书》等信息,让行政相对人更加清晰了解办理有关证件的程序流程、提供的证明资料及办理时限,使企业、群众办事更加便捷、高效。二是设立咨询窗口,答疑群众,更加方便群众及时掌握有关政策规定,让群众办事不走弯路。三是公开举报电话、网络平台,接受群众对行政执法过程的监督,使行政执法更公正透明。四是将行政权力事项清单、流程图、服务指南、行政执法人员信息、行政许可决定、行政处罚决定等推送到湖北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湖北政务服务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双随机抽查计划、检查结果推送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接受上级部门对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

二、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一)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方面。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深入不透彻,体现在实际工作中的成效不够;二是组织开展法律七进活动不够全面;三是对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不够深入,如对证明事项和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政策文件研究不透彻拿捏不准。规划执法有待于改进和加强,对城市规划执法重要性认识不够高;四是实施三项制度方面还不够深入、具体、全面;行政执法决定公示的范围、内容、方式、时限有待完善执法全过程记录方面文字记录和音像记录资料、保管、制作入卷方面还不够规范,特别是音像记录资料入卷的较少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方面,开展法制审核人员不够,业务能力、法律专业知识有待提高,涉及法制审核的范围、内容和程序有待进一步细化、明确。

(二)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方面。一是按照我局的《2022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责任清单》《2022年度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普法责任清单》的任务要求落实不够全面及时;二是组织开展加强行政执法监督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行动落实不够深入,如巡查监管力度不够,违法卫片图斑仍然较多,企业未批先建行为仍有发生;三是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有待加强;四是对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民事诉讼形成的原因研究分析有待加强,为以后的执法工作夯实基础,避免类似情况的发生;五是严格规范文明执法,构建包容审慎监管,轻则免罚认识不透,影响执法效率,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比例较高;六是与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法院、市司法局、农业农村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执法协调不够,形成合力有待加强。

(三)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方面。严格落实普法责任,推进一月一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不够深入。

三、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

2022年度我局制定了《2022年度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制职责清单》,明确了主要内容、责任事项、完成时间。主要负责同志坚持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省、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作为开展自然资源规划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根本遵循。召开局党组及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局长办公会等进行专题学习研究与贯彻落实法治建设工作。

(二)落实法治建设领导责任制。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由局党组书记担任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各股室、直属二级单位、自然资源所及国有林场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切实将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到实处。

(三)强化责任落实。制定了《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2022年普法责任清单》。2022年度局党组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工作2次,集体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11次,党组中心组集中开展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依法治国理论及集中学法6 次,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系列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法治建设工作要求,保证了法治建设目标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

(四)加强领导干部法治能力建设。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把法律法规培训作为领导班子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  纳入到系统领导干部学习内容,不断提升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履职能力。

(五)坚持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行政;完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实施普法规划,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

四、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认真谋划补齐短板。认真按照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要求,对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提前谋划部署,对照2022年的工作不足,自查自纠、补齐短板。

(二)创新工作突出亮点。2023年要进一步创新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式,在全面完成好日常工作、规定动作的同时,创新思路、拓展方法,打造亮点工作和特色工作。

(三)深入推进自然资源法治建设。落实好局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做到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解决、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

继续强化法律学习以全面依法治国战略思想为指引,围绕加快自然资源法治建设要求,深入学习《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行政法和《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等自然资源管理法,组织开展庭审旁听活动、以案说法、邀请法律顾问授课等形式不断提高全局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着力培养一支专业化、规范化的执法队伍。

(五)创新拓展普法宣传渠道。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创新普法教育方式,积极开展法律七进活动,营造全民学法、用法、尊法、守法的社会氛围,增强群众的参与感、获得感和认同感,引导广大群众通过正常的法律途径合理表达诉求,促进我局依法行政工作。

(六)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执法动态巡查监管工作。落实五早(即早宣传、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早处理)预防查处机制和三早两严(早服务、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严问责)执法监督机制,减少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发生。

)推进执法规范化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全面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

完善执法协同机制加强与综合行政执法、农业农村、公安、法院、检察院及乡镇(街道)等综合行政执法协调工作,建立健全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形成合力,提升社会治理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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